政府干预经济必要性(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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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必要干预经济保护消费者吗?
政府有必要干预经济保护消费者,因为我们的国家都有宏观调控功能,可以宏观调控,经济保护消费者权益。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宏观调控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问题,即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宏观经济学在有的地方也叫总体经济学)。一个产品市场上的供给、需求、价格,属于微观的范围,而社会的总供给、总需求、价格水平则属宏观范畴,国民收入、总产值等等,当然也都是宏观的概念。因此,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对这些经济总量及总量之间的关系的调节和管理,其基本工具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所以也不是任何一级政府都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对微观活动的一些干预是必要的、合理的。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因此而在不同程度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这可以是实行最高限价,也可以是规定最低限价(如最低工资),这都是限制或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其它如特许权、项目审批等规定也是如此。
实际上政府干预是在市场调节不能正常运营时政府才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
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即由供求变化引起价格涨落,调节社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各个部门的分配,调节生产和流通。符合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能够比较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直接联系起来,促进竞争。但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一面,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必要加强宏观调控。
由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调节。是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表现形式。当商品的生产超过需要时,市场上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利润减少,当价格跌到价值以下时,利润率低于平均水平,商品生产者就会缩减生产,使市场上供给减少,求大于供,价格又会回升。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亚洲国家和地区大多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即所谓“东亚发展模式”。这一模式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较深。比如,战后的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就是在政府的强力指导下走上高速发展之路的。但是,东亚一些国家的政府在将本国经济成功地推上“快车道”以后,特别是当本国经济已发展到相当高阶段时,大都没有能够及时主动地从一些已经可以由市场进行调节的领域中退出,从而压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使日渐失衡的经济结构未能得到及时调整。同时,政府的过度干预还容易带来决策失误,资源配置不当等问题,进而使经济微观主体丧失活力和主动性。就金融领域而言,政府过度干预的结果更是弊端丛生,主要会带来以下两方面的后果:(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其一,由于政府对银行经营干预太多,造成贷款质量低下,不良资产严重。以韩国为例,英国《经济学家》杂志评论指出:“没有一个国家像韩国那样如此严重的干预银行业务,把银行视为政策工具之一。命令银行必须贷款给某些信用不佳的大财团和企业”。在韩国由于企业相对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致使一些大企业投资缺乏谨慎态度,滥用资金,盲目扩张,畸形发展,结果成了效益低下的“泥足巨人” 。韩国大财团在1997年发生的金融危机中之所以纷纷倒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钱过多,同时钱又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企业借钱无力归还,致使银行背上了解脱不掉的呆账、坏账包袱。(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日本虽属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但其金融机构运作的透明度却很低,行政干预也很大。战后建立起来的日本金融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这种金融体制的特点突出表现为“银行超贷”、“企业超借”等。这种作法是与正常的金融市场运行规则相违背的。所谓“银行超贷”,是指在政府的主导下,银行“能贷则贷”、“不能贷的尽量想办法贷”,结果造成不良资产膨胀。
其二,政府行政干预过度造成的另一个恶果是官商勾结,腐败严重。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在官员和企业领导人之间形成不正常的关系。它不仅严重削弱了政府的调节作用,而且还导致权钱交易、人情贷款泛滥、部分官员腐败。近年来,日本、韩国等国政府主管金融部门的官员丑闻迭出。在日本,由于从利率水平到金融商品开发均需大藏省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连大藏省内小小的课级官员对金融机构都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各个金融机构莫不讨好和迎合大藏省等政府主管部门。韩国官员也直接参与贷款活动,金融机构通常按照官员的“明言”和“暗示”,贷款给企业,企业再把巨额的利益输送给这些政府官员。韩国政府的一些重要成员也往往涉及这种所谓利益输送案。
从东亚国家的情况看,政府对企业(包括银行)干预过多会造成上述恶果。那么,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东亚一些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令世人瞩目,“东亚发展模式”或“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曾风靡一时。受到许多人的赞赏和推崇。然而,正当人们为“东亚发展模式”大唱赞歌之时,却爆发了始自东南亚自家的金融危机。于是,国际上又有一些人对“东亚发展模式”产生了怀疑,不少人尤其是一些西方学者和传媒群起而贬之。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如何看待“东亚发展模式”成了人们争论的一个话题。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认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说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度有弊端,并不等于不要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不能走另一个极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政府注重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宏观干预,关键要看政府是怎样进行干预,即如何发挥作用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政策和法规,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为企业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引导企业按“游戏规则”在竞争中发展,而不能去插手应当由企业(包括银行)自行处理的具体经营活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宏观调控要“靠边站”,实际上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也不拒绝宏观调控。市场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必须通过国家(政府)对市场活动的正确引导和有效调控,加以弥补和克服。
早在19世纪后期,马克思在《资本沦》第三卷中就曾经指出:“股份公司的发展,在一定部门中造成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预”。到了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西方国家的政府更明显地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控制,并形成了一套以总需求管理为核心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战后至70年代中期,凯恩斯主义在西方经济学界占据了主流学派的位置。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凯恩斯所倡导的国家干预经济政策为西方国家所普遍采用,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在西方国家的经济领域里,尽管曾刮起一阵自由主义的风,向保守主义管理型式转变成为时尚,这种思潮崇尚私有制和市场机制,反对国有制和国家干预。但是,进入90年代后,西方国家经济风向有变,主要西方工业国家又重新开始刮起“国家干预经济”的风了。国家干预现已在西方国家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当今西方国家已不复存在那种没有政府调控和干预的自由主义。现代西方国家是两手抓,即是依靠“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和“看得见的手”一宏观调控,来推动经济发展的。
事实证明,某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的国家,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在其“经济腾飞”的一定阶段,政府引导和干预经济是必要的,可以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但是,政府的干预要有个“度”,应当注意干预经济的方式和程度。政府要重视规范自身的行为,与企业保持二定的“距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放手让企业(包括银行)自主经营。东亚发展模式中政府干预过度的经验教训,值得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