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快速推进移民安置(完善移民搬迁扶持工作的重点)
本文目录一览:
- 1、3521工程短期移民工程是国家政策吗
- 2、移民搬迁的政策是什么
- 3、“三个坚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4、移民安置政策是什么
- 5、国家移民局出台哪些便民新举措?
- 6、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
3521工程短期移民工程是国家政策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电、华电、华能、大唐、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是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国务院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实施以来,移民补偿标准明显提高,安置条件不断完善,工作责任逐步落实,有效促进了移民工作开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移民安置滞后工程建设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工程建设、移民利益和库区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不断完善移民工作机制,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建设,促进水电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先移民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坚持“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方针
“先移民后建设”是指在水电建设中,始终把移民工作作为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做好移民工作放在优先位置,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统筹协调好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工作进度,切实保障移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在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实施、政策衔接、确保稳定的原则,统筹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及工程建设方案,科学确定移民安置周期和工程建设周期,优先实施移民安置,做到移民安置进度适度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严格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做好移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移民安置质量,保障移民长久生计和长远发展。
二 、突出抓好移民安置规划工作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实施移民工作的基础依据,规划设计深度和质量直接影响移民搬迁安置的顺利实施和移民工作的效果,必须高度重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
(一)认真查清建设征地实物指标。实物指标调查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创新实物指标调查手段,在传统实地丈量基础上运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对重要淹没对象现场拍摄照片,采集影像,实事求是反映调查时实物指标的状况。人口调查,以户为单位分户籍性质逐人登记基本人口信息。土地调查,按利用现状分类进行,其中,农用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位逐块登记地类和面积,建设用地以城市集镇、农村居民点或者独立工矿区等为单位登记使用情况和面积。房屋以户或法人为单位逐栋调查用途、建筑结构和建筑面积。零星果树木和设施设备等,以户或法人为单位逐项清点登记。基础设施和专业项目,以城市集镇、农村居民点或者专业项目等为单位现场调查标准、规模和主要功能。
(二)科学制仃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结果,在全面分析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规划方案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衔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将恢复提高移民生活水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将促进移民脱贫致富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保障移民长久生计和长远发展。
农村移民安置,应当进行深入细致环境容量调查、分析、论证,合理规划生产安置措施,与当地产业布局相衔接。在坚持实行农业生产安置基础上,因地制宜稳步探索以被征收承包到户耕地净产值为基础逐年货币补偿等“少土”、“无土”安置措施。通过移民安置促进地方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使移民就业有着落、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发展有希望。农村移民居民点应按新农村建设标准布局,有条件的移民可结合当地城镇化进行安置,探索加快建立移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对移民居民点置,探索加快建立移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对移民居民点对外交通、库周交通、学校、医疗设施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解决好移民安全饮水、用电、交通、就医、就学等问题。
城市集镇迁建和基础设施项目复建,应依法依规,以现状为基础,坚持统一规划、满足搬迁、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对于淹没设施低于国家规定范围下限标准的,按国家规定范围下限标准建设;对于淹没设施高于国家规定范围上限标准的,按国家规定范围上限标准建设。自行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在家增加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承担。城市集镇的迁建规划,应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需要。城市集镇移民安置,应优先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安置,既要保障移民基本住房,也要控制随意扩大面积,并尽可能维持原有区位关系,专业项目复建规划,应结合移民安置区专业规划及现状发展水平,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经济合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其建设标准、规模和布局。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迁建,应衔接好相应专业规划,兼顾移民安置区社会发展需要。
(三)广泛征求移民群众意见。涉及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实物指标调查结果应落实到权属人,经权属人签字认可后张榜公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对移民搬迁安置去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的选择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在政策范围内自主选择,尽量满足不同移民需求;对涉及移民利益的移民居民点布局规划、宅基地分配、搬迁计划等事项,要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对与移民利益相关的工程建设实施、移民安置有关政策法规、移民安置方案等信息,要依法及时公开,接受移民监督。对移民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及时核查,不准确的应及时修正,核查无误的应及时解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应研究制订建立移民申诉及反馈机制等具体措施,保障移民诉求渠道畅通。
三 、全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实施
(一)精心制仃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应按照提前安排、先用先搬、因地制宜、分区(期)实施的要求编制。要根据工程建设特点,按照工程建设用地顺序,合理确定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各个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顺序,优先安排枢纽工程建设区、围堰淹没区的移民搬迁安置。根据移民安置任务和分布情况,结合安置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特点,充分考虑移民政策宣贯、新址建设用地落实、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搬迁等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和学校入学以及移民区和安置区风俗习惯对搬迁时间的要求,合理拟定移民搬迁安置需要的周期。并按照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做好与枢纽工程建设筹建、截流、蓄水等节点的衔接,科学制订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计划,并尽可能提前安排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移民搬迁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二)扎实推进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移民安置实施是将移民安置规划付诸实践的关键环节,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步推进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保障移民搬迁始终超前工程建设。要根据实施计划,尽早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切实抓好移民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册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移民安置方案、补偿补助标准、搬迁总体安排等,使移民广泛知晓移民政策,增加政策的透明度、让移民早作准备、早作谋划,搬迁有序。对于农村移民安置,要建立健全干部与移民对口帮扶制度以及干部包村包户机制,分解落实移民工作责任到人,尽早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释疑解惑,了解移民需求、掌握移民动态、增强移民信心、密切干群关系,主动协助移民解决建房、搬迁等实际问题,夯实移民工作基础;对于迁建城市集镇移民安置,应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社区以及其他组织的作用,选择适宜时机优先完成学校、医院、行政机关和单位的搬迁,适时布局商业服务设施搬迁,解决移民搬迁的后顾之忧。农村居民点和迁建城市集镇新址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以及复建专业项目工程建设,应按基本建设要求进行招投标,也可委托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大型国有企业等有实力企业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代建或者总承包,确保移民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为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创造条件。
(三)严格实行移民安置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妥善安置移民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基础设施和专业项目等移民工程,应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于移民房屋,应加强建房质量监督和施工队伍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对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城市集镇迁建、专业项目处理、水库库底清理等的综合进度、综合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实行全程移民综合监理,监督移民补偿补助费用按批准标准和数量兑付、单项移民工程按规定进行建设管理,督促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要做好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基础设施功能恢复情况、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等的阶段性独立评估;丰富行政监督检查方式,通过座谈会、汇报会、调研、抽查、普检、定期检查、情况汇报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四)及时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建立健全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制度,工程截流、蓄水、竣工前应先对移民安置进行专项验收。截流、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时,应做到移民新址具备对外通行条件;新址内规划的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正常使用;规划的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具备使用功能,或者移民就医和子女入学均已解决;移民生产安置已按规划实施;安置房屋满足入住条件,移民搬入新址。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时,应全面完成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安置任务,移民补偿补助费用已兑付到位,移民工程已经通过验收。未进行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或者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行工程相应验收。
移民搬迁的政策是什么
扶贫移民搬迁政策一、扶贫移民搬迁对象
①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②居住在没有任何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年九灾,不具备生存、生产条件的村民小组和远离中心村组,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粮食不足200公斤;③资源贫乏,没有开发空间,难以形成主导产业,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067元;④饮用水严重污染,有害矿物质严重超标,地方病严重,短期内难以改善;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饮水一次性投资太大,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贫困村、组、户;⑥被迁贫困户户主应智力健全,身体健康,有艰苦创业精神,具备劳动技能,年龄在16—50岁。
二、搬迁原则
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是有土安置,积极稳妥,农户自愿,政府引导;三是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四是坚持乡、村自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以乡、村自我安置为主;五是坚持分散安置与整体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六是坚持投亲靠友安置与组织安置相结合,以投亲靠友为主;七是坚持吊庄移民与一步到位相结合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及办法
“1+5”模式,即每人补助1000元,每户再补助5000元。移民扶贫补助资金由县扶贫办直接兑付到移民手中,防止在兑付过程中流失,严禁通过乡(镇)、村组兑付,或以实物等其它形式抵扣,决不能移民扶贫补助资金,截留用于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金全额兑付到户。
四、建房标准及质量要求
移民户建房面积人均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总造价超过5万元的按非贫困户对待,否则不享受扶贫移民的“1+5”补助。做到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和村镇长远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要求,围绕“搬得起,住得下,能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个坚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只有消除了隐患,才有可能防范事故。
二是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的责任,只有把责任落实,才有可能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和建设秩序。还是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还是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通过制度来强化管理。
扩展资料:
领导体制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第10条)。目前的“党代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为期数天。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21条)。中央委员会全体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为期二至三天,常根据全国代表大会排序简称“几几届几中全会”。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22条)。中央政治局会议不定期举行,但是由于其二十多个成员中有多名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不在北京的人员,非预定例会的情况下,往往即使有重大事宜也不会、不及召集政治局全体会议。
中央政治局未举行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权,实际决定日常党和政府的大小事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核心和实际最高权力机制。
三个闭会,使中国共产党的权力集中到顶端,集中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理论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有权驳回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政治局的不正确决定,实际历史上在非动乱时期从未发生过这一情况。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13条)。人事任免权直接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由上而下的控制力,上级和中央可以随时撤换下级领导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
移民安置政策是什么
各地移民安置政策不同,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国家移民局出台哪些便民新举措?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计划,政府已经宣布改革现有签证制度,强制分流新移民将到偏远地区,以缓解墨尔本和悉尼等地的人口压力。
人口和城市部长AlanTudge9号在墨尔本举行的演讲中阐述了他的这一改革计划。据最近的内政部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新移民中,87%的新移民,目前正在悉尼和墨尔本定居,这些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虽然推动了城市的快速发展,但同时房价的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了快速增长的人口,出现各类服务也随之短缺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偏远地区需要的劳动力和资金的引入不足,因此,这一新的移民改革会倾向这些州和地区。
今年8月首次报道了,莫里森内阁正在考虑引入一项强制性的偏远地区安置计划,那偏远地区是指悉尼、墨尔本等大城市以外的地区,包括北领地、南澳、塔州等州和领地。
那这一政策出台后都有什么影响呢,根据该项新提案,新移民将被要求在维州和新州首府以外地区居住,也就是不能居住在悉尼及墨尔本这些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然而,排除了这些地区,剩下的地区的人口都较少。新提案可能将会影响到签证条款,新移民的签证上将会被强制附上更加严格的签证条款来确保,新移民将会在偏远地区定居至少五年。不过呢,像雇主担保类、家庭团聚类等有地域联系的签证不会受到影响。
澳大利亚有许多签证,包括489,187,887签证,都是为了鼓励移民到偏远地区去。目前,大多数州政府担保政策,都会有条件是让申请人这些州居住和工作两年,有些签证甚至是要在某些指定地区居住和工作。然而,大多数新移民一旦获得永居签证(PR),就会搬到悉尼或墨尔本。在某些情况下,一些通过州担保获得PR的新移民也可以在下签的头两年内转移到其他州,因此对偏远地区的发展并未起到推动的作用。
不过,这项"新移民偏远地区强制居住五年"的新提案还没有最终确定,更多的细节将会在未来几个月内公布。当然,移民分流政策时大势所趋,而墨尔本、悉尼等大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所以,趁这项政策还没有正式开始实施,趁早办理,这也是我们经常提醒客户的。我们也将密切关注这项提案,及时给大家带来最新的消息。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规划编制、安置实施、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和移民参与、规划设计单位技术负责、监督评估单位跟踪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移民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移民政策宣传、社会稳定维护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移民工作职责,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移民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移民安置,监督管理移民资金,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
市(州)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移民安置实施,监督管理移民资金。
县(市、区)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具体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移民相关工作。第七条 项目法人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移民资金,参与移民工作。第八条 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移民安置相关规划设计,对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参与移民工作。
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单位负责移民安置全过程的监督,参与移民工作。
独立评估单位负责移民安置、移民生产、移民生活水平等评价工作。第九条 移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迁建或者复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第二章 移民规划第十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经征求省、市(州)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后,作为申报停建通告的要件和开展实物调查工作的依据。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在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当向水利水电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发布停建通告。停建通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停建通告发布后,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有效期制度执行。第十三条 停建通告发布后,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实物调查工作。
规划设计单位受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参与实物调查工作,并在调查工作完成后编制调查汇总成果。
调查者和权属人应当在实物调查结果文件上签字确认。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显著位置公示实物调查结果。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天。
市(州)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规划设计单位等参与实物调查的各方应当在调查汇总成果文件上签章确认,作为确定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依据实物调查成果组织建档建卡。第十四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实物调查结果,移民安置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确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和先移民后建设安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