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保险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本文目录一览:
- 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怎么填
- 2、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什么关系?
- 3、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什么关系?
- 4、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 5、被保人和投保人的关系
- 6、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之间的关系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怎么填
被保人关系填什么主要是取决于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也就是说,投保人是被保人的什么身份。
举个例子来说明,不少人在给父母投保时,不知道在“被保人关系”处是该填写“子女”还是“父母”,实际上是应该填“子女”的。因为是你为你的父母投保,你是投保人,而你的父母是被保人,你是父母的子女,所以在填写“被保人关系”时就应该填“子女”。
反过来说,如果是父母给子女投保的话,因为父母是投保人,子女是被保人,投保人是被保人的父母,所以“被保人关系”就应该填“父母”。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1. 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 本人;
(2) 配偶、子女、父母;
(3) 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 一种理解认为保险法采取的是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的结合,属于第一款所列关系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适用利益主义原则;属于第一款所列关系以外的主体之间,适用同意主义原则,即不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有无其他利益关系,只要被保险人同意,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3. 一种理解认为,第二款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建立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实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即只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并经被保险人同意,方才认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除了第一款所列关系外,还有依据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利益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合伙关系、劳动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等。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什么关系?
投保人是对可保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他们以其财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可以与投保人为同一人。简单的说,保险是买给谁的谁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险费的人。有些保险还有一个受益人,是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的人,这个人也可以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同一人。
一、投保人的概念
投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进行洽谈,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在大多数海上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法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的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在多数海上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该是同一人,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是分离的。
二、被保险人的概念
被保险人是受海上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是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发生损害,因而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人。被保险人若不是投保人则不一定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三、受益人的概念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四、保险人的概念
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收取保险费,并负责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人。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保险人除劳合社的保险人外,一般都是法人。在我国,保险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①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企业章程
②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
⑥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什么关系?
1、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2、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亦称“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就是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中,若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他人是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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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被保险人是被保护的那个人也就是受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者生命关系着合同的存续与否。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支付保费的人。是保单的主人,拥有退保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法律如何定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法》第十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法》第十二条
所谓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这也就是说,首先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即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具体来讲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对保险财产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如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权人、抵押权人等,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对其自身的生命及身体取得保险保障的人;其次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由于被保险人是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人,保险人的赔偿自然应当以被保险人为给付对象。之所以不讲投保人是享有保险金赔偿请求权的人,是因为有的保险合同是为他人的利益而订立的,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就无保险赔偿金的请求权,只有请求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应特别指出的是,人身死亡保险中的被保险人是无法享受赔偿的请求权的。
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人,虽然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但是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依其不同的法律地位,给予不同的称谓,不可混为一谈。特别是在保险合同关系未成立之前,提出投保申请的人只能称为投保人,而不能称为被保险人。但是由于财产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往往同为一人,当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时,他们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但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其身份只能称投保人,合同成立后才能称为被保险人。因此,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虽然仍可称之为投保人,但此时将其称之为被保险人更为恰当。
被保人和投保人的关系
投保人指的是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指的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满的时候,有权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的人。
简单来说,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而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这就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一般人们在给自己投保险的时候,自己既是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缴纳保险费的投保人,又是受保险合同的保障的被保险人,可以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期满的时候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拓展资料:投保须知
1、确定保险人合法身分,避免上当受骗。当有人叩门拜访或推销保险时,您有权要求其出示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证件。
2、熟知保险责任,切莫盲目投保。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险种层出不穷,对于寻常百姓来讲,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险品种犹如雾里看花,甚至有些人就是反复读过几遍保险条款也不知所云。因此,您在投保前一定要请业务员认真、详细地为您讲解保险条款的特点及保险责任,并做到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特别是免除规定完全了解。
每个险种的适应对象以及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都是有区别的,每个险种的保额限定和险种保费水平以及给付金额水平亦不尽相同。因此,当你想投保时,务必搞清楚,选择您认为最为适宜的险种进行投保,以免投保后又觉不"合身",再找业务员办理退保,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苦恼。
与此同时,您还要对所购买的险种的除外责任,以及出险后如何索赔等事项一一了解清楚,避免某些素质不高的营销员在介绍条款规定时避重就轻,有意渲染对投保人有利的保险责任规定,而对于投保人需注意的有关特殊约定轻描淡写或干脆不说。一旦发生不测,索赔时或与原投保时想象的不一样,或属除外责任遭拒赔,从而产生误解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免自食苦果。保险合同要以当事人双方诚实信用为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投保单的有关事项应当如实填写,对保险公司的询问应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之间的关系
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就是投保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