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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千万保险拒赔2017(湖北荆门1100万拒赔)

hacker2022-07-04 06:08:22金融新闻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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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荆门一男子坠河身亡,11家保险公司拒赔一事?

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11家保险公司抱团拒赔,这也说明想要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事情发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荆门的周华意外坠河,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当地警方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周华是夜间驾车坠入水塘,溺水窒息死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就是一场意外事故,根本就没有什么悬疑推理。值得一提的是,当周家的人处理完周华的后事之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结果他们发现了捆得厚厚的一沓纸,这些竟然全都是周华购买的保单。从这些纸上就可以看出,从1999年开始,周华就陆续从11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买了多达20多份保险。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保单加在一起,涉及的总保险金额竟然高达1097万元。

当时,周家人看到这些保单之后,便向这11家保险公司提出了赔付的要求。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11家保险公司竟然做出了同一个决定:拒绝赔付。事实上,这些保险公司都怀疑,周华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杀,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骗保。保险公司还信誓旦旦地列出了一系列的疑点:

第一,周华在死前几个月内,刚刚投了巨额保险,有骗保嫌疑;

第二,周华生前公司经营不善,欠有外债,有骗保动机;

第三,周华死亡时未解开安全带,车窗也未打开,没有自救措施,更像是自杀。

事实上,根据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定,一旦确认周华是骗保自杀,他的家人将得不到一分赔偿。不过,对于保险公司口中所说的骗保,周华的家人缺坚决否认,并列举出多条证据反驳。事实上,周华的女儿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周华生前抗风险意识比较高,保险意识也很强。周华经常给家人投保当礼物,投保的时间也不固定。周华的女儿还表示,他们一家人虽然不富裕,但远没有达到需要自杀骗保的地步。

这件事情也很快就传到了网上,一时间闹得满城皆知。在网上,有支持周家人的,也有支持保险公司的,各方可以说是吵得不可开交。事实上,在这个案件中,周华的死因其实才是最关键的证据。事实上,警方的分析是,从车的坠落轨迹看,周华的确没有踩刹车的迹象。不过,也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周华是自杀溺亡。与此同时,周华也没有毒驾、酒驾的记录,于是,最后警方还是认定,周华的死亡属于意外溺水,而不是自杀。此后,在保监局等部门的协商调和下,保险公司答应赔付保额的80%,这件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地解决。

从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想要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其实是非常难的,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保险公司也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42岁荆门男子驾车意外坠河,1000多万保险遭拒赔,法院如何判决?

前段时间都在跟大家讲一些社保相关的问题,今天准备给大家带来一个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主要通过这件事来告诉大家一些防止保险拒赔的技巧,少花冤枉钱,以免被坑!

1、男子开车坠落水库

王先生之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额1300万。2019年5月份,家住重庆的王先生驾车行至某水库附近,由于当天下雨很大,开车视线不好,王某驾车发生意外,坠落河中,不幸遇难。事后,王先生妻子等家人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拒赔。

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2、坠落水库算不算意外,赔不赔?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生前集中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大量投保,保额也是高得离谱,存在骗保嫌疑,不一定是意外身亡。而且,王某此前投保时并没有将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判断,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作为保险公司,自己没有赔偿的责任。

不过,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尸检报告,王某的死因为溺水,符合意外险中的“意外”定义。因此判赔1300万。

3、意外险理赔,要重点牢记哪些问题?

对于这件事情,争论的焦点无非就是王先生死因到底是不是意外?好在,最终通过法院审理,结合当时的尸检报告,认定王某属于意外身亡,一家人一波三折,总算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从这件事中,也折射出很多问题,那就是我们现在很多投保人对保险基本不了解,都是凭感觉或者自以为是去买了一份保险,这样的风险就是自己很容易被坑。那么,针对购买意外险,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该注意点什么问题呢?

(1)投保之前看清楚保险合同

购买意外险,首先要搞清楚到底什么算是意外。大家记住:意外险中的意外要符合“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个基本条件,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和免责条款也要认真仔细地看看。

很多我们常人理解的“意外”不一定算是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比如,一些意外险就对猝死、高温中暑、摔倒死亡等是不赔的。

(2)不要心存侥幸,骗保违法

虽然从保险出来的时候,就有防止保险骗保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但是现实生活中,骗保的事件还是有的,在巨额利益面前,人都是会心动的。不过,喵姐需要提醒大家,无论是带病投保还是故意制造意外骗保,都是违法的,轻则拒赔,重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拒赔,很多时候除了我们投保人自身不了解保险所致之外,还有一些无良保险公司钻合同空子,不想理赔。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就一定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记住,法律上有一个“不利解释原则”,当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对合同具体条款存在分歧时,法律会站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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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抱团拒赔,保险理赔究竟有多难?

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抱团拒赔,这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事情发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荆门的周华意外坠河,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当地警方经过一番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周华是夜间驾车坠入水塘,溺水窒息死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就是一场意外事故,根本就没有什么悬疑推理。值得一提的是,当周家的人处理完周华的后事之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结果他们发现了捆得厚厚的一沓纸,这些竟然全都是周华购买的保单。从这些纸上就可以看出,从1999年开始,周华就陆续从11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买了多达20多份保险。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保单加在一起,涉及的总保险金额竟然高达1097万元。

当时,周家人看到这些保单之后,便向这11家保险公司提出了赔付的要求。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11家保险公司竟然做出了同一个决定:拒绝赔付。事实上,这些保险公司都怀疑,周华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杀,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骗保。保险公司还信誓旦旦地列出了一系列的疑点:

第一,周华在死前几个月内,刚刚投了巨额保险,有骗保嫌疑;

第二,周华生前公司经营不善,欠有外债,有骗保动机;

第三,周华死亡时未解开安全带,车窗也未打开,没有自救措施,更像是自杀。

事实上,根据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定,一旦确认周华是骗保自杀,他的家人将得不到一分赔偿。不过,对于保险公司口中所说的骗保,周华的家人缺坚决否认,并列举出多条证据反驳。事实上,周华的女儿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周华生前抗风险意识比较高,保险意识也很强。周华经常给家人投保当礼物,投保的时间也不固定。周华的女儿还表示,他们一家人虽然不富裕,但远没有达到需要自杀骗保的地步。

这件事情也很快就传到了网上,一时间闹得满城皆知。在网上,有支持周家人的,也有支持保险公司的,各方可以说是吵得不可开交。事实上,在这个案件中,周华的死因其实才是最关键的证据。事实上,警方的分析是,从车的坠落轨迹看,周华的确没有踩刹车的迹象。不过,也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周华是自杀溺亡。与此同时,周华也没有毒驾、酒驾的记录,于是,最后警方还是认定,周华的死亡属于意外溺水,而不是自杀。此后,在保监局等部门的协商调和下,保险公司答应赔付保额的80%,这件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地解决。

从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想要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其实是非常难的,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保险公司也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男子驾车不慎溺亡,11份保单1097万意外险拒赔,法院如何判决?

其实我们买保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一份保障,希望自己在遭遇疾病或者意外风险的时候,能够有钱治疗。不过与之对应的,我们很多人也担心,如果投保之后被拒赔该怎么办?

那么接下来,我就通过“男子驾车不慎溺亡,1097万保额被拒赔”为例,和大家聊聊保险到底为什么会被拒赔,以及我们在理赔时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防止理赔被拒!

01、真实案例

这是发生在荆门的一场车险事故,当事人周某是个生意人,所以风险意识要比普通人高,从1999年开始他就陆陆续续在11家保险公司买了20多份保险,总保额高达1097万元。

本以为这些保险永远用不上,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意外总是来得如此突然。今年6月1日,周某驾车不慎坠入水塘溺亡。然而,就在周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恶意骗保”为由拒绝了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说法,周某家人坚决不认同,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02、案例分析

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以“骗保”为由拒赔?原来,保险公司认为,虽然周某从1999年开始就已经开始投保,但他在死亡之前连续在11家公司投保20多份保险却存在很大骗保嫌疑。除此之外,相关理赔人员在对打捞现场进行调查的时候还发现,周某并未解开安全带,而且也未曾打开车窗,根据这些线索,保险公司最终认定,被保人周某极有可能存在“自杀”骗保倾向。那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其实不然,经多方部门对现场的调查,最终通过证据表明,周某的死亡确实属于意外,而法院最终也帮助周某家属成功拿回了赔偿。

那从这场车险拒赔案中,我们就可以总结出,其实一款保险要想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光买还不行,掌握它的理赔技巧同样非常重要。

03、意外险如何顺利获赔?千万牢记这2点

(1)理赔前牢记合同条款

很多人总以为,买保险只要按时缴费、按时体检,就能在出险后得到赔偿。其实不然,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有它特定的理赔条款和免责条款,对于什么情况能赔什么情况不能赔,在合同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就好比重疾险不赔原位癌,意外险不赔猝死等等,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赔。

(2)出险后第一时间报案

发生意外情况,切记要第一时间报案,这是很多人常常会忽视的一点,甚至有些人在事故发生十多天后才会想起向保险公司报案,殊不知这样做会对保险后期理赔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意外险的最佳报案时间为事发2天内,即48小时之内。超过这个时间,保险公司将很难收集现场证据,并及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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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痛言清引(2022-07-04 09:22:13)回复取消回复

    解的“意外”不一定算是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比如,一些意外险就对猝死、高温中暑、摔倒死亡等是不赔的。(2)不要心存侥幸,骗保违法虽然从保险出来的时候,就有防止保险骗保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但是现实生活中,骗保的事件还是有的,在巨额利益面前,人都是会心动的。不过,喵姐需要提醒大家,无论是带病投保还是故意制造意

  • 世味怯慌(2022-07-04 06:22:47)回复取消回复

    没有想到的是,这11家保险公司竟然做出了同一个决定:拒绝赔付。事实上,这些保险公司都怀疑,周华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杀,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骗保。保险公司还信誓旦旦地列出了一系列的疑点:第一,周华在死前几个月内,刚刚投了巨额保险,有骗保嫌疑;第二,周华生前公司经

  • 惑心珞棠(2022-07-04 18:06:49)回复取消回复

    。与此同时,周华也没有毒驾、酒驾的记录,于是,最后警方还是认定,周华的死亡属于意外溺水,而不是自杀。此后,在保监局等部门的协商调和下,保险公司答应赔付保额的80%,这件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地解决。从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