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建筑信用市场监管平台)
本文目录一览:
- 1、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中,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具体怎么查询?
- 2、如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 3、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如何新增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 4、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哪些用途
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中,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具体怎么查询?
企业名录信息今后统一通过信息系统发布,用户可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点击首页“信息系统”链接图标进入,也可直接登录该网址()查询。
为加强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更好地为行业及社会服务,现将由部审核、审批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从业企业资质信息以名录方式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录范围
发布范围为由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二、发布形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启用后,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废止,以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目前,设计、监理从业企业资质信息暂以公路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名录和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方式发布,待企业信用基本信息逐步录入完善后参照施工企业方式发布。
三、发布平台
企业名录信息今后统一通过信息系统发布,用户可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点击首页“信息系统”链接图标进入,也可直接登录该网址()查询。
如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首先登陆系统。
部级平台已在交通运输部网站首页建立窗口,用户可登录部网站( )点击首页链接图标进入;
(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指从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及注册日期、企业类型、企业性质、成立日期、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基本开户行信息、资产构成情况等。
(二)资质信息。 资质信息指从业企业取得的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建设工程资质证书信息,包括资质名称、类型、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证书有效期等。
(三)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包括从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系统仅用做个人识别,不对外公开)、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信息、职务或岗位信息、职称信息、注册信息、奖惩信息、在职状况、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年份、社保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四)业绩信息。业绩信息指从业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建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代码(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开工日期、所在省份、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负责人履约信息等。
从业企业及时录入并更新企业信息。相关信息经核备后对外公开,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扩展资料:
从业企业应补充、完善企业业绩中主要人员履约信息(设计单位为设计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和持部证监理工程师)。
业绩信息中的履约人员只可从企业已录入的人员中选取,企业业绩信息和人员信息自动关联,形成个人业绩,并应用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等。
业绩信息中未按要求填报主要人员履约信息的,其个人业绩信息将无法被认可。业绩信息所属项目具有“项目代码”的,企业应录入有关部门核发的作为该项目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
新开通账户的企业,应自开通账户之日起90天内录入全部相关信息,逾期录入的已建业绩信息将同样视为超时录入业绩,部级平台将自动记录并进行通报。
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指从业企业在上一个年度全年的财务基本情况,包括净资产、公路工程总收入、总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银行授信等级、银行授信额度等。 从业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对外公开,只有具备权限的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
奖惩记录 奖惩记录指从业企业或从业人员获得的奖励或处罚情况。获奖记录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填报;处罚记录为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二、信息核备
从业企业在部级平台填报或变更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奖惩记录等,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后对外公开。各省厅(局、委)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核备流程或进一步细化信息核备工作,原则上应尽量采用电子文档等,简化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信息核备的一般流程。
1.从业企业登录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变更相关信息;
2.从业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并逐页在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采用彩色影印文件;
3.从业企业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提交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联系方式见部级平台“首页-联系我们”)。
(二)信息核备一般需提交的材料。
1.从业企业信息填报或变更信息提交的资料(第1-7项须有书面材料,其他可为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
1)书面申请函(企业正式文件);
2)承诺书(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交此项);
5)从业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变更的相关信息页面打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其他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
2.从业企业业绩信息填报或变更,还需提交下列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盖有项目法人公章);
2)项目合同协议书部分内容复印件(主要包括中标合同价页、施工内容页、项目经理及总工名单页、合同工期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3)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在建业绩变更已建业绩)或者质监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包含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名称、项目类型、技术等级、合同段名称、合同段开工日期、合同段交工日期、起止点桩号、质量评定情况、主要工程量内容等信息);
4)其他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
3.从业企业人员信息初次填报后自动生效并对外公开(不包括身份信息),无需核备;从业企业人员信息变更,需提交下列资料:
1)信息变更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相关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任免文件、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人员变更手续、注册资格或职称证书等)。
(三)其他事项
1.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 从业企业在系统申请时间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提交书面材料的,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退回其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如何新增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您是想问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吗?
一、应重点进行自查的已录入信息。
信用系统中已录入的单位业绩、人员履约信息与工程实际、人员实际履约情况不符的。
公司承揽业务时的资质条件与工程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或与已录入业绩所要求的资质条件不匹配的。
同一时间段内,同一人的履约信息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出现,又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对于以上项目业绩及人员业绩信息,请各单位提交书面的退出申请,由厅统一进行清理、清退。存在上述情况但未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一经查实,清空该单位在信用系统中的所有已建和在建业绩信息,半年内不再核备,同时纳入年度信用评价,作为存在虚假信息进行扣分处理。本项自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二、应重点进行梳理的信息。
已变更为已建业绩(或直接录入为已建业绩)但尚未录入人员履约情况的。施工企业已录入项目经理及总工尚需补充录入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其他负责人的。设计企业已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尚需补充录入路基、桥梁等分项负责人的。
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交工验收但尚未录入信用系统或尚未变更为已建业绩的。
信用系统中已录入的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业绩,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需要修改完善的(尤其是主要工程量填写过于简单,总包与分包共享业绩未进行说明备注,项目名称有误或表述不准确等)。
对于以上业绩信息,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梳理完成并进行相应修改完善。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业绩从2018年5月1日起锁定,不再受理相应变更和完善申请,仅对确实存在错误的信息进行更正,从业单位因此类业绩不准确、不完整导致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等问题由从业单位自行负责。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哪些用途
在交通部网站首页,有个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那里面有各个单位的业绩,你如果有新增业绩的话,先要自己进行填报,然后点保存,再点上报,然后拿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厅去让人家核实,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你的业绩中能查到了。当然,做这些事的前提就是你要在交通部网站上有自己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