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图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文版)
本文目录一览:
国际会计公认的准则有哪几个
1、会计政策的表达
2、在原始成本制度下存货的计价和呈报
3、合并会计报表
4、折旧会计
5、会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
6、会计对物价变动的反映
7、财务状况变动表
8、非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改变
9、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会计
10、意外事项和发生于资产负债表编制日以后的事项
扩展资料:
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比较
美国会计准则通常被称为“公认会计准则”,主要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包括150多项财务会计准则。按照美国法律,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或管理权力属于美国证监会,美国证监会将制定会计准则的工作委托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但保留了否决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于1972年,性质上是民间专业机构,由高等院校专家、会计师事务所专家等组成,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共同点:
一是运作机制相似,二者均为民间机构,由企业、专业团体资助,专门制定会计准则,不过FASB获得了SEC的授权。
二是制定准则程序相似,二者制定准则都经过大量的调研、征求意见、投票批准等程序,且透明度非常高。
三是准则内容相似。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数量多于国际会计准则,但其对相同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等基本相似。
不同点:
一是出发点不同。 国际会计准则的出发点是制定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主要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活动的需要制定会计原则,主要适用于美国。
二是基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发布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原则导向的,目的是在基本原则一致的条件下,兼顾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因而比较精练、粗线条,其核心思想是只要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满足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要求,那么报表就是真实、公允的。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主要是规则导向,其准则数量多,内容具体、细致,其核心思想是尽可能多的将规则细化,是的每一项业务都有具体的准则作为指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会计准则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趋同路线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你提出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也提得比较专业。本人尝试做如下回答: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的发布是在总结我国多年会计改革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最近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及其持续国际趋同而做出的重要规划和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路线图的主要内容如下:
路线图在全面回顾总结自2005年以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趋同、实施和等效经验与成绩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方向、策略和时间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持续趋同是在已有趋同基础上的后续趋同。
路线图明确提出,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11月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与IASB签署联合声明指出:中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仅如此,截至2009年12月31日,这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在所有上市公司和全国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到今年年底前,企业会计准则有望在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实现全覆盖。正是有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趋同并有效实施的基础,我们提出了持续趋同的目标,它是在现有趋同基础上的后续趋同和发展。
第二,肯定IASB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改革举措,支持IASB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所做的努力。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围绕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及相关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在国际社会引起了较大的争论,IASB和FASB等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面临很大压力。尽管无论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还是G20峰会最后都认为公允价值和有关会计准则不是产生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但对如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改进会计准则质量、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希望改进IASB的治理结构,在独立准则制定程序下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按照G20和FSB的要求,IASB自2008年开始积极研究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有关会计问题,为此做了大量改进国际准则的工作,这些工作值得肯定。比如:(1)2008年12月IASB成立了金融危机咨询组,吸收财金领域领袖和专家加入,深入探讨金融危机下的会计改革对策,并于2009年7月发布了有关报告,系统提出了改进财务报告应对金融危机的建议。(2)2009年5月28日IASB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之后又采取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和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拟于2010年第三季度发布最终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一套统一的指南,同时还将提供教育材料,指导实务操作。(3)积极推进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的综合项目,全面修改金融会计准则。2009年11月12日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完成了第一阶段解决金融资产的计量和分类问题的工作;11月5日发布了第二阶段《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针对摊余成本计量和金融资产减值涉及的顺周期性问题,改进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IASB还计划于2010年第二季度发布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简化套期会计处理问题。(4)重新梳理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准则,修订有关概念和合并范围,明确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特殊目的主体会计处理问题,计划于2010年年底前发布新的合并准则。(5)加快保险合同、财务报表列报、收入确认、租赁等会计准则项目的制定或修订步伐等。路线图明确指出,中国对IASB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和落实G20、FSB要求所做的这些努力表示高度赞赏和充分肯定,并将一如既往支持IASB致力于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而IASB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上述改革,将使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基础发生变化,路线图提出我国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要求,也从另一个侧面呼应了这些变化。
第三,明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场,坚持持续趋同是在国际互动基础上的趋同。
当今世界,关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从大的方面来讲,有两种立场,一种是“直接采用”策略,即一字不动地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种是“趋同”策略,即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致。路线图明确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本立场,即坚持“趋同”而不是“直接采用”的立场,坚持“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应当互动”的原则,这是由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环境所决定的,是符合当前我国会计法等法律框架和监管要求的。
我们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才能真正实现其高质量、权威性和全球公认性。与此同时,中国也需要全方位地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过程,提升我国在国际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财政部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财政部已经与IASB建立了每年两次的定期会晤机制,从今年起将升格为高层趋同会谈,着重讨论国际准则改革方向和具体准则项目中中国所重点关切的问题。同时,在IASB、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ASCF)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SAC)等国际准则制定的多个层面,都已经有中国代表,财政部会计司还每年派人到IASB直接参与有关准则项目技术研究工作,这些代表和人员也为我国加强与IASB的沟通增加了渠道,为反馈中国意见,建立与IASB的长效合作与趋同机制奠定了扎实基础。与此同时,中国还于去年倡导成立了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必将为扩大本地区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对国际准则制定的影响发挥重要作用。
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会计被指责为具有经济顺周期性,IASB也在采取措施作相应改进。我们认为,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允价值的形成过程(特别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定价机制)。这次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是经济结构的失衡,尤其是美国等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失衡导致资产泡沫扩大,风险蔓延和经济失控。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化的时代,实体经济固然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但实体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越来越离不开虚拟经济。如何健康有序地发展虚拟经济,使之与实体经济形成良性互动,是后金融危机时代重塑国际经济金融秩序的要害所在。我们认为,虚拟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能否风险可控,其关键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尤其是创新型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问题。如果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在这方面能够有所突破,那么就为虚拟经济的发展、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全球经济结构的平衡做出了一个重要贡献。财政部会计司目前已经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重大研究课题,成立多个子课题,组织国债登记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和会计理论界的专家,对我国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定价机制和报告系统进行研究,全面总结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特征和特有问题,试图揭开公允价值形成过程的面纱,收集具体案例并形成研究报告,以反馈给IASB供其制定和完善公允价值相关准则参考,IASB方面也十分希望能够得到中国方面的有关研究成果。我国公允价值计量重大课题的研究进一步彰显了趋同应当互动的原则,对于维护我国企业及国家利益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第四,规划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时间安排,部署我国下一阶段会计准则建设工作。
路线图提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是与IASB的进度保持同步,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这是我们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G20、FSB等的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这一时间安排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G20、FSB的有关时间要求。G20和FSB正在设计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框架,并列出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尤其是2009年9月召开的G20匹兹堡峰会明确要求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项目。今年3月30日,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和韩国五国领导人又联合向G20其他成员国领导人致信,强调G20各成员国要按照匹兹堡峰会确定的时间表,继续加强合作,推进监管改革,强化国际金融体系,其中包括国际会计趋同。中国作为G20重要的成员国之一,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以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
二是IASB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修订或制定有关准则的时间表。IASB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响应G20和FSB的有关要求,也制定了重大准则项目修订或制定的时间表,即拟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等重大准则项目的修订或制定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鼓励提前执行。考虑到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国际趋同,在有关国际准则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做同步修改是比较合适的。
三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持续趋同时间安排做出明确。在IASB于2011年6月底完成趋同准则项目后,我们还需要留出一定的时间进行消化吸收,草拟或修订我国相关会计准则,或者做好准则之间的协调工作。为此我们计划用1-2年的时间同步修订或制定我国会计准则,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完善工作。然后预留足够的时间用于宣传培训和企业实施新准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再根据形势需要和有关国际准则的生效时间逐步在所有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实施。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用,祝你开心愉快,事业顺利!
什么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曾经被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它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欧洲一些国家、中国、香港、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应用。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要求所有的欧盟国家的公司到2005年都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一系列以原则性为基础的准则,它只规定了宽泛的规则而不是约束到具体的业务处理。到2002年为止,大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提供了多种可选的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进方案是尽量找到并减少同一业务的可选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