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意见(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本文目录一览:
-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 2、对乡镇卫生院的意见和建议
- 3、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办法
- 4、村卫生所的管理制度、医疗制度、护理工作制度、转诊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等各项管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
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择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和村卫生室负责人。
(三)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药械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禁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绩效考核。要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对乡镇卫生院的意见和建议
在农村,乡镇卫生院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建制。必须要更加完善。对医生的要求必须经常培训。
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办法
关于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财政部(财会[2010]26号)文颁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4、新制度规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会计科目分为五类共35个。其中:资产类12个、负债类9个、净资产类7个、收入类4个、支出类3个。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扩展资料:
会计制度内容:
详细的会计制度应包括:会计凭证的种类和格式以及编制、传递、审核、整理、汇总的方法和程序;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及其核算内容;账簿的组织和记账方法;记账程序和记账规则;成本计算方法;财产清查办法;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
报送程序;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会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电子计算在会计中的应用,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办法;会计机构的组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村卫生所的管理制度、医疗制度、护理工作制度、转诊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等各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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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农村防保人员要自觉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服务能力,认真开展好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2、依法开展计划免疫、强化接种,搞好“四苗”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严格各类薄、表、卡、证管理。
3、依法开展村级传染病防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统计、消毒隔离、家庭访视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应急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4、开展村级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各项任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大力开展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性病及艾滋病等为主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提高村民防病保健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形成。
6、协调指导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灭病除害工作。
门出诊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质,医德高尚,并有一定工作经验。
2.疑难重病或二次复诊不能确诊的病员,应及时请示上一级医师诊视或逐级护送转诊。
3.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体格检查,并详实、准确书写门诊病历。
4.门诊辅助检查结果必须准确、及时;门诊只能开展适宜手术,严格无菌操作。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6.加强传染病监测、诊治,认真做好疫情报告。
7.工作人员要做到有爱心、有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高烧、重症、高龄、伤残、军烈属及远地病员提前就诊。
8.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环境优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9.不失时机地宣传普及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性病及艾滋病等为主的疾病防控有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病、保健意识。
10.接诊医生应尽量采用疗效确切、经济方便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减轻病员负担。
村卫生所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热情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和政策,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2、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医护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端正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承担卫生部门赋予的卫生保健任务,提供常见伤病初级诊治、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健康教育、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指导等综合功能。
4、 村卫生所要建立健全各类薄表卡证,严格管理,入档保管。
5、依法强化管理,勿必做到“四无”,即无危房、无假药、无虫蛀、无霉烂、无过期失效药品。
6、认真搞好卫生保洁,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7、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8、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要求签全名。
2、 门诊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或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载于病历上,由接诊医师签字。
4、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5、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填准确时间。
6、请求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所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7、门诊病员需要外出住院检查和治疗时, 门诊大夫要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处 方 制 度
1、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士以上职称者方有处方权,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遵照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村卫生所一般不得使用毒、剧、麻药。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卫生所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生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在左上角加“急”字样。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生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以通用单位(如克g、毫克mg、毫升ml或片、丸、粒、支、瓶等),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至少保存两年,特殊病人处方应长期保存,到期登记的处方可经卫生所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卫生所负责人或村委会检查处理。
11、调剂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复核或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一次性医用品采购使用制度
1、一次性医用器具必须坚持国营主渠道索证采购,杜绝假冒伪劣。
2、一次性医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包装有无破损,严格执行一人、一用,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随手毁形并置入盛有消毒液(戊二醛、84液)密闭容器中进行浸泡,然后定点焚烧(有条件的应以特种垃圾签约回收)。
4、本品应是无菌、无毒、无热原,在批号有效期内使用。
5、一次性用品使用要造册登记,量入为出,禁止随意买卖、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药房、诊断室、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收方后应详细审查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处方内容,无禁忌、反药方能调配。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配方人员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2.配方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调配中药方剂时称量要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要严把剂量,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配方时,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时,不得随意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按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重要汤剂的质量。
5.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应双人核对签字后方可发。
6.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过期;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应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查对姓名、年龄后,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7.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8.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取药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9、坚持国主营渠道索证购药,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劣质药品进入药房,药房、药库内的药品要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建立出入库登记,保证日清月结、帐货相符。
诊断室工作制度
1、村卫生所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彬彬有礼,耐心解答,认真细致检诊。
2、诊室布局要合理,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3、医生要采用疗效高、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轻病员负担。
4、对疑难病例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护送转诊。
5、诊疗医师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会私客,更不准擅离职守。
6、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急病人所急,随到随诊,做到及时诊治,让患者满意。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标签。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浸泡液每周换两次。
5、已用过的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消毒;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6、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是赢得时间、挽救病人生命的关键,也是衡量一个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根本标志,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医疗护理工作任务。
1、要提高抢救质量,首先要求医务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具备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抢救操作规程。
2、为了迅速及时地投入抢救,必须要有完整的组织分工及严格的制度保证,
3、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必须保证供应、力求齐全完备,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抢救物品不得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1)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做到全力以赴,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2)医师未下医嘱之前,护理人员应争分夺秒根据病情及时给氧、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止血等。
(3)严密观察病情, 详细及时记录,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4)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
5、无陪诊的患者,要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6、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还需认真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消毒管理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要衣帽整洁、佩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要脱去工作服。
2.诊疗、处置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 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伸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诊疗室应保持清洁并定时通风换气,空气、用具等要每日消毒,被褥要定时清洗更换。
5、传染病流行期间,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就地隔离,并迅速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病人转运后要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6.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8.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医务人员廉政守则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医德规范,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树立白衣战士良好形象。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益,做到关心、同情、爱护患者,一视同仁,尽职尽责。
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做到“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对以医谋私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药物注射制度
1、为防止交叉感染发生,村卫生所原则上要求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
2、各种注射均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庆大、链霉素等),必须先作皮试,结果阴性者,方可注射;如需作脱敏注射,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做好抢救工作。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要有同情心,讲话要文明礼貌。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立即及时就地抢救,并报告值班医生协助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先洗手,戴口罩、帽子,器械液每周更换两次,疑有污染应及时更换,消毒用的酒精、碘酒应加盖,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力争做到两快一慢(进针快、拔针快、推药慢)。
7、准备抢救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
8、室内要每天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进行消毒。
9、一次性卫生用品注射完毕后,应严格按《一次性医用品采购使用制度》进行处理。
法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为村卫生所制定以下制度。
1、预防:村卫生所应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协助指导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对农村适龄儿童实行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并加强薄表卡证的管理。
2、疫情报告:村级医疗保健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农村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时1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报区防疫站(城镇于6小时内上报);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农村在24小时内报区防疫站(城镇于12小时内上报)。
3、疫情控制:发生传染病流行时,村卫生所应及时对传染病人采取强制隔离,并对病人污染过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者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4、法律责任:村级医疗保健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一法两纲两规”,依法开展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孕产妇建卡、定期检查、访视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筛查普治和专案管理。
2、实施农村“削峰”工程,提高农村婚检率,推广普服斯利安,降低出生缺陷率。
3、做好村级妇幼保健资料的整理完善,力求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自觉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能力。
5、积极推行母乳喂养,促进村级爱婴行动。
6、杜绝非偏远穷困山区家庭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
1、各村卫生所要认真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执行差错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
2、医疗纠纷将作为对村卫生所机构校验、年终评优和乡村医生考核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
3、发生医疗纠纷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不得隐而不报,更不能一赔了之,要积极通过医疗鉴定解决纠纷。
4、村卫生所发生医疗事故,据等级和情节,可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
5、乡村医生负有医疗过失责任或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卫生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村卫生所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将纠纷的经过、责任、处理结果等进行认真整理并以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2、村卫生所财务管理必须做到帐目清楚、数字准确、日清月结、手续完善。
3、村卫生所业务收入和上级补助的专项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开支和村卫生所建设,不得挪做它用。
4、要定期对房屋、设备、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5、严格执行财会工作制度,做好收入、支出、节余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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