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美国fkc保健品合法吗(美国保健品fkc有效果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美国FKC和婕斯是一家世界级的,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实行传销实质的骗子公司。逃税漏税!非法集资!
- 2、FKC是什么产品
- 3、fkc是什么,合法吗?
- 4、FKC是传销吗?
- 5、FKC美国保健品是直销还是传销?
- 6、美国爱可欣fkc保健品在中国合法吗?
美国FKC和婕斯是一家世界级的,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实行传销实质的骗子公司。逃税漏税!非法集资!
美国FKC(爱可欣)是一家世界级的,打着电子商务的幌子,实行传销实质的骗子公司。在中国以各种方式巨额敛财、多层次发展下线,欺骗中国消费者。它涉案金额之大(12亿人民币),涉及面之广(20多个省),涉及人数之多(50余万人)也是中国罕见的传销诈骗团伙。无独有偶,另一家跨境传销诈骗团伙婕斯也是通过走私进入中国境内!根据《健康时报》报道,美国专门披露虚假广告的非盈利组织Truth in Advertising(TINA)2017年4月对婕斯进行详细调查,细数12大“罪状”,包括100多份婕斯经销商夸大宣传案例,可疑产品使用前后对比照,混乱产品价格和消费者投诉等。2016年7月,婕斯在美国遇到一起100余名加州华人的集体诉讼案件,控告婕斯欺骗在美中国移民,鼓励他们在中国组织非法传销机构,向中国境内亲友出售婕斯产品。产品通过香港等渠道走私进入中国大陆,规避中国工商部门和海关的监控。 我国警方将FKC要犯通缉判刑。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赵纺、张某、周某、冯某等人作为“FKC”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依照“FKC”公司网上传销要求,在中国境内积极组织、领导下线传销“FKC”公司保健品,从而获取巨额的返利。据检查机关初步查明,FKC国际有限公司系2003年由美籍华人赵纺、张某等在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注册成立。该公司长期以所谓电子商务平台推销保健品为掩护,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注册成为会员和购买产品后获取暴利,并形成了体系严密、层次分明的金字塔形传销网络。实际上,该公司既未取得工商部门认可的企业销售资质,其产品亦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许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此次行动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四川,贵州,广东,江西,等多省公安厅执行在全国范围内抓捕FKC高层,头号传销头目赵纺闻讯企图逃跑,在深圳海关被抓。FKC正是利用了中国老百姓向往美好,着急一夜暴富,同时又想拥有健康的心态,利用网络,线上线下对人们进行洗脑。达到他们迅速敛财的目的。
据2019年8月最新消息,赵纺、张某等人被捕释放后,拒不悔改,重操传销旧业,依旧再做违法传销活动!现在赵纺、张某二人远在美国,过着暴富的日子,遥控他手下中国传销分子实施网络诈骗,以做电子商务的幌子下,做着非法传销的勾当,为了逃避监管,服务器更是设置在美国!
美国的FKC和婕斯没有经过我国合法审批,更没有直销牌照,但却在中国猖狂的敛财!逃税漏税!虚假宣传,做资金盘!非法集资!
FKC是什么产品
Kc是一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FKC功能性保健品是以近年来营养学和分子生物学为理论基础,利用高科技技术在营养保健品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是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保健品,是真正体现预防疾病的保健品。
药物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不能代替药物,也不能用于急危病人,而是辅助治疗。同样也不可能有一种药物取代它来对抗氧化,能清除自由基,调节机体,增强体质和整体免疫力,有助于预防疾病和保健。
FKC公司以其独特的三合会的电子商务模式,生产一个新概念,消费,使公司走上国际化,专业化,实现无障碍的全球操作,业务迅速蔓延到美国。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
国家标准GB/T15901-1994一般食品是指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加工食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和仅用于医药目的的物质。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stan1:1985食品的一般定义是供人类食用的任何物质,不论加工、半加工或未加工,包括饮料、胶体糖和用于食品的制造、制备或处理的任何物质;然而,它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仅用于医药目的的物质。
gb16740-1997“保健食品通用标准”,保健食品的定义是:健康食品是一种食品、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功能,适用于特定的消费群体,而不是治疗疾病的目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保健食品--补充说明
fkc是什么,合法吗?
fkc为传销组织,不合法。
FKC公司在中国大陆进行非法网络传销长达6年,涉及20余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多达60万人,该公司长期以所谓电子商务平台推销保健品为掩护,不同于传统意义的传销方式——“洗脑”、胁迫等,具有犯罪手段新颖、隐蔽性强、欺骗性强的特点,未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FKC公司的奖金制度非常诱人。犯罪嫌疑人周建华2004年6月在网站上注册了一家FKC公司超级连锁店,5年时间里直接推荐了张某等70余名下线会员,并通过下线发展下线。至案发时,其消费体系中总店数为61万家,非法获利290余万美金。
扩展资料:
传销的危害影响:
1、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跨国网络传销集团涉案12亿元
FKC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FKC美国保健品是直销还是传销?
本来你的问题就有错误哦,因为直销与传销原本是同一个概念, 都源自英文“Direct selling”或“Direct Sale”。你要问的应该:是不是“非法传销”
告诉你不是非法,因为在中国大陆有牌照,2005年8月10号出台国家直销法管理条列,14天后,FKC拿到外企机构注册登记证,虽然在直销企业找不到FKC的名字,但FKC是以电子商务平台出现的,所以不再叫直销,因为FKC的领导人太优秀了,直销企业太多,以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会更加符合潮流和趋势。因为电子商务法还没有正式实施,所以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说法,FKC主要是以产品为向导,企业倡导爱心、关心和善心。与同时代、同档次的其他类型产品价格相比较还要便宜,事实上能与FKC产品相比较的企业确实有限。这也是FKC的特色,所以不是非法传销。刚刚结束的2010 FKC欧洲群英会,FKC副总裁张锴先生说了一番话,“FKC不是一个最好的公司、FKC不是一个完美的公司、FKC是一个诚信的公司。”
美国爱可欣fkc保健品在中国合法吗?
合法,只要你正规生意不论那个国家的人都一样!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外国的产品有没有这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