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后需要交税吗(煤炭销售需要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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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煤炭应交什么税?及税率是多少?
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四、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色金属焙烧矿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4〕621号)同时废止。“
因此,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
销售煤炭都交什么税
需要交煤炭资源税和煤炭增值税。
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设立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初,主要对开采天然气、石油、煤炭的企业开征,按照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征税。
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17%调减为13%。数据显示,2015年年前2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966.6亿元,同比下降8.3%。面对行业困境,今年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控制煤炭总量,力争今年煤炭产量同比减少5%,上市煤企也在加速业务转型。
1994年,我国对原有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形成现有资源税,征税范围扩至7个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盐,全部实行从量计征。其中,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原煤的加工产品。
剩余税目为从量定额征收,目前炼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吨,动力煤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一般在2~4元/吨,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对销售价格的变动缺乏直接影响。
扩展资料:
目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价格变化较大,煤炭价格已经处于相对低位,这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 供了基础。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煤炭市场的发展,正因为从量计征费用偏低,造成了部分地区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所以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税从价计征是未来发展趋势,也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必由之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优势非常明显。
首先,能真实地反映煤炭价格的波动程度。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实施从价计征后,资源税征收的多少直接跟现行的煤炭价格相关联,与煤炭市场价格呈现正相关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增值税税率或下调至13% 上市煤企业绩惨淡谋转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煤炭销售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煤炭销售发票的税率一般是11%。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