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本文目录一览:
- 1、请问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 2、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干什么的?
- 3、什么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没有编制?待遇如何?
-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18修订)
- 5、什么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有没有编制?
请问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社区工作者是什么】
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
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服从接受街道或开发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社区服务站岗位职责
社区服务站是面向社区居民的办事窗口。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社区专职党务岗位职责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在镇(街)党(工)委领导下,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完成镇(街)党(工)委、镇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的岗位工作内容要以单位为准!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来说,没有编制,一般的社区都是实行聘任制的,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也可以离职,对以后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没有任何影响。
社区工作者的考试热度也逐步提高,国家高度重视社区的建设,意在让更多高学历的人才投入到这个行业当中。虽说他现在还没有编制,但是作为一项就业选择也是不错的。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干什么的?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内容:
1、负责辖区内各类非公企业、非公社会和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为滚动考试,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社会工作者
什么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没有编制?待遇如何?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没有编制。待遇各省不一,山东目前是当地最低工资的1.5倍(含五险一金自己需缴纳的部分)。湖南最近招考是参照当地事业编的待遇,但是没有编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18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也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打击报复。第三条 工会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通过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四条 自治区、市、县(区)建立地方总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及时建立工会组织。企业、职工较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建立工会组织。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少数民族职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职工。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女职工人数十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本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十人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代表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女职工委员会可以设专职主任,也可以由本级工会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兼任。第八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以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按比例配备不足一人的,按一人配备。
其他企业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配备工会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第九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企业工会主席按本单位副职配备。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工作人员。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选,缺额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任职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第十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与其任职期限相同;其任职期满,原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继续履行。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任职期限长于原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因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第十一条 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成立六个月内尚未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不得将工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归属于其他部门。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什么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有没有编制?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
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至于薪酬,全国各地不一。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待遇不一样,有点区别、专业与分工不同;街道也是帮办事处一级政府部门办事的下属岗位,不一定是公务员性质,管理街道上的工会宣传等工作,因也街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