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生育保险报多少(男方生育险保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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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生育保险计算方式
男方生育保险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职工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工资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三、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四、《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扩展资料:
四川: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配偶符合条件可享受待遇
生育保险制度是用于化解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所产生的收入损失风险,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业等用人单位,也有部分市州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缴纳,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如果其配偶是非城镇户籍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并且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由男职工向所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则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
职工在三种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是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男性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四川: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配偶符合条件可享受待遇
用老公的社保报销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1.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剖腹产,3500元;难产或多胞胎,2800元;正常分娩,2000元;4个月以上流产,1500元;不满4个月流产,900元;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难产或剖腹产或多胞胎,1300元;正常生育,700元;流产,400元。3.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而若是女方无工作单位,使用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的话,则可以报销50%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的生育险怎么报销能报多少
男的生育险报销步骤如下: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