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质类固醇激素的适应症(服用皮质类固醇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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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副作用,有哪些?
1、 长期大量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1) 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满月脸、水牛背、高血压、多毛、糖尿、皮肤变薄等。为GCS使代谢紊乱所致。
2) 诱发或加重感染。
3) 诱发或加重溃疡病。
4) 诱发高血压和动脉硬化。
5) 骨质疏松、肌肉萎缩、伤口愈合延缓。
6)诱发精神病和癫痫。
7)抑制儿童生长发育。
8)其他:负氮平衡,食欲增加,低血钙,高血糖倾向,消化性溃烂,欣快。
2、 停药反应
1) 肾上腺皮质萎缩或功能不全。长期用药者减量过快或突然停药,可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当久用GCS后,可致皮质萎缩。突然停药后,如遇到应激状态,可因体内缺乏GCS而引发肾上腺危象发生。
2) 反跳现象与停药症状。
编辑本段
激素依赖性皮炎的表现和治疗
表现
(一) 同一部位外用高效皮质类固醇激素3周以上,皮肤出现红斑、丘疹、干燥脱屑、萎缩、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紫癜、痤疮、色素沉着异常、酒渣鼻样皮炎、口周皮炎、光过敏、多毛、不易辩认的癣,鱼鳞病样变化等继发症状等。
(二)应用上述激素药物后,原发病病情虽可得到迅速改善;一旦停药,1—2日内,用药部位皮肤发生显著红斑、丘疹、皲裂、脱屑、小脓疮、瘙痒和触痛等症状。当再用该药,上述症状和体征会很快减退,如再停用,皮炎症状又迅速再次发作,而且逐渐加重,对激素的依赖性较为明显,尤其以面部、外阴部多见。
(三) 局部有明显自觉瘙痒或灼热感。
病因
(一)适应症选择错误:皮质类固醇激素具有抑制免疫反应的抗过敏作用,外用后能减轻充血和水肿,使瘙痒的程度和某些皮肤损害的炎性反应暂时得以缓解和消退,人们往往被这一假象所蒙混,长期滥用,导致不良后果。有少数人还用这类药品代替护肤霜搽抹面部,长期在正常的面部使用;有的还把皮质类固醇激素的“抗炎”作用误解为抗生素的消炎抗菌作用而长期反复不当的滥用。
(二) 药物品种选择不当,皮质类固醇激素强效制剂,最容易引起皮肤萎缩等副作用,但由于使用者的随意性,这类药物被滥用了。
(三) 用药时间过长:即使小面积外擦皮质类固醇激素,若时间过长,同样可导致系统性副作用。
(四)美容市场的混乱与美容化妆品滥用:有的美容院为了拉住消费者,将激素掺进嫩肤、美白的化妆品中蒙骗消费者,使不少渴求美容护肤的消费者,在长期应用他们的所谓“特效嫩肤、美白的化妆品 ”后产生依赖,而导致激素依赖性皮炎。
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有什么作用?
从耳鼻咽喉科的角度,最主要是利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较强的抗炎抗水肿、免疫抑制以及保护机体免于细胞内毒素性损害的作用。这类药物在炎症早期,能增强血管紧张性,减轻充血,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在炎症后期,能抑制纤维细胞的增生和肉芽组织形成,减轻炎症引起的瘢痕和粘连。
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
(1)耳部疾病及有关方面的激素应用①外耳合并或未合并感染的过敏性皮肤病多采用局部用药,可视情况与抗生素、收敛剂等合用。
②渗出性或分泌性中耳炎除局部使用激素(如鼓室内注入)外,也可短期适量全身使用。
③急、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特别是夹杂有变态反应因素者激素与抗生素合用,可减少黏液分泌及炎性渗出,抑制肉芽生长过长。激素使用多为外用。
④耳部术后处理用激素制剂换药,可抑制分泌及不健康肉芽的生长。
⑤突发性耳聋常将激素与血管扩张剂、维生素等合用。
⑥减轻手术(耳神经外科手术)、颅脑外伤,特别是耳源性脑脓肿所致的脑水肿一般以地塞米松为首选药,首次量10mg,以后减为每6 小时5mg,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也可将全日量作持续静脉注射。作用机制为降低血脑屏障通透性,使微血管内皮细胞膜稳定,从而减少蛋白质渗出。稳定溶酶体膜,对钠、钾及液体通过细胞或毛细血管- 神经胶质细胞交界面的转运有直接作用,减少脑脊液生成,促进受损脑组织脑血流自动调节功能的恢复。
⑦前庭神经元炎一般给泼尼松龙30mg,每日2 次,用5 天,以后逐渐减量。
⑧梅尼埃病口服或注射均可。
⑨面神经瘫痪主要是耳带状疱疹、特发性面瘫以及手术损伤所致者,若早期及时给予激素,可减少瘫痪发展,使神经退行性变程度减轻。
(2)鼻部疾病激素适用于变态反应性或夹杂有变态反应因素的各种鼻和鼻窦疾病①鼻前庭湿疹、鼻前庭炎激素多用于局部。
②血管舒缩性鼻炎、变态反应性鼻炎和鼻窦炎。
③过敏性鼻息肉(鼻黏液中嗜酸性细胞增多,血中IgE 增高)。
④夹杂有变态反应因素的慢性化脓性鼻窦炎特别是上颌窦炎和筛窦炎,单纯抗生素疗效不佳。可先将窦内脓液冲洗干净,然后以醋酸甲泼尼龙0.5 ~ 1ml(12.5 ~ 25mg)与抗生素同时注入或将药物蘸于纱条上置放于中鼻道或嗅沟处,每日1 次。
⑤呼吸性及末梢性嗅觉障碍。
(3)口、咽、喉部疾病
①急慢性喉炎(特别是伴声带水肿和肥厚者)、声带息肉、声带小结。
②急性会厌炎、小儿急性声门下喉炎、声门下喉炎。
③喉癌放射治疗后喉水肿及喉软骨坏死。
④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
⑤小儿支气管镜检后预防喉水肿。
⑥ 急性阻塞性喉、气管、支气管炎Hawkins(1980), 总结1966 ~ 1970 年的同类病例,认为激素对本病疗效显著,一般以地塞米松为首选,静脉注射则以地塞米松0.5 ~ 1.5mg/kg 或泼尼松龙2 ~ 6mg/kg 为宜。
⑦热烫伤(蒸汽)或化学性灼伤后喉水肿。
⑧特发性喉返神经瘫痪。
⑨变态反应性咽喉炎。
(4)食管化学性烧伤除按急症处理外,应尽早(伤后24 小时内)
给予氢化可的松200 ~ 300mg/d,3 天后改为100mg/d,维持3 ~ 4 周,以后逐渐减量。为预防患者肾上腺皮质萎缩,可用ACTH20 单位静脉注射数天。激素可抑制肉芽形成,预防疤痕狭窄。
(5)表现于耳鼻咽喉器官、特别是以耳鼻咽喉症状为主要表现的自身免疫病。
(6)血管瘤Fost 等(1968)、Biles 等(1971)均主张用泼尼松龙20 ~ 40mg/d 控制血管瘤的发展而使症状得以缓解。停药后虽会复发,但第2 次再给药,可以获得较持久的控制,甚至不再复发。
作用机制为激素本身对末梢小动脉有药理性结扎作用,因缺血使血管瘤退化而萎缩,该作用对血管瘤中未成熟的血管发育更有效。
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可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诱发或加重糖尿病、溃疡病、结核、高血压、骨质疏松、电解质紊乱,使感染重新活跃或扩散等。在耳鼻咽喉科临床上,除自身免疫病外,多数疾病采用局部用药,即使全身给药,一般用量也小,用药时间短,故较少发生上述副作用,但仍要谨慎。
为了减少副反应又不影响疗效,可将以往每日数次的给药方法改为每48 小时给药1 次(清晨)或每24 小时给药1 次(清晨),或每周连续用药3 ~ 5 天。
什么叫激素类药膏?有什么作用?
我们通常所说的激素是指糖皮质激素,该类药物外用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渗出和细胞浸润,具有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抗增生等作用,所以临床上以糖皮质激素制成的外用软膏、霜剂在皮肤科广泛应用。糖皮质激素类药膏按作用强度可分为四类,常用药物如下表:
分 类
常用药名
代表性药物
低效
氢化可的松、强的松龙和甲基强的松龙
四环素强的松眼膏
中效
曲安萘德、丙酸倍氯米松、糠酸莫米松、去炎松、地塞米松、丁酸氯倍他松
艾洛松、皮炎平
强效
戊酸倍他米松、二丙酸倍他米松、肤轻松、氯氟舒松
肤轻松、氯氟舒松
极强
丙酸氯倍他索、卤美他松、双醋酸双氟拉松
适确得、索康
激素类药膏虽然对许多皮肤病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但仅仅是治标不治本,而且也不是对所有皮肤病都适用。所以,皮质激素类外用药不能随意乱用,最好在皮肤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其常见的适应症如下表:
分 类
低效~中效糖皮质激素
中效~强效糖皮质激素
适应症
虫咬,烫伤,过敏性皮炎,湿疹,白癜风,扁平苔藓,瘙痒,颜面、外阴部皮损,多形性日光疹等
斑秃,汗疱症,皮炎,急性放射性皮炎,银屑病,红皮病,结节病,水疱病,环状肉芽肿,玫瑰糠疹等
激素类药膏治疗皮肤病的种类比较多,其副作用及不良反应也较多。很多患者对此并不十分了解,随便滥用激素类药膏,往往会适得其反,加重病情。再加上有些药品厂商过分强调疗效,从而使消费者忽略了其副作用,在观念中形成了许多误区:
误区一:激素类药膏是皮肤病的万能药
由于激素是免疫抑制药,可以诱发或加重感染,故其对病毒、细菌和真菌性皮肤病不适用。比如单纯疱疹、皮肤结核、痤疮、毛囊炎、足癣、体癣和股癣等皮肤病,就不能使用激素类药膏,否则只能加重病情和耽误治疗。
误区二:激素类药膏可以长期使用
长期大量使用激素类药膏,用药部位可出现程度不同的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潮红或产生淤点、淤斑,皮肤干燥、发黑或呈鱼鳞病样变化,以及出现脱发、多毛、激素性粉刺等。
长期大量外用激素类药膏,可通过皮肤吸收而引起全身的副作用。不少人因此出现骨质疏松等症,严重者甚至产生自发性骨折。
长期使用激素还可诱发或加重感染,使感染病灶蔓延、恶化。部分病人因此诱发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导致溃疡出血、穿孔。还有的病人因此诱发青光眼、白内障等。
误区三:儿童、老年人都可以用激素类药膏
婴儿及儿童的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因此对激素的敏感性大于成年人。故而婴儿以及儿童应尽可能减少药物的用量,仅用低效或者不含激素的药膏。伴有慢性疾病的老年皮肤病患者应慎用激素类药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癫痫及精神病患者,尤其不宜过多使用这类药物。
误区四:皮疹褪了就可以立即停药
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患者,可产生习惯依赖性或成瘾,久用后不能突然停药。因久用皮质激素类药膏后,机体肾上腺皮质的正常功能受到抑制,一旦突然停药便可因机体激素分泌量不足而引起病情加重。因此,长时间使用皮质激素类药膏后,倘若需要停药,应逐步减少用药剂量,直至完全停药。
误区五:脸上可以涂抹激素
激素类药膏曾经使不少女士出现的红色疹子的面部皮肤变得光洁,于是她们便认为激素药膏也可护肤,天天往脸上抹。殊不知,如长期使用含激素的药膏,不仅损害容貌,而且会加快皮肤老化。因此,千万不要随便乱用含激素药膏,以免损害自己的花容月貌。
另外,当颜面部出现脂溢性皮炎、酒渣鼻、痤疮等常见皮肤病时,也有的患者未经求医就自行涂抹激素类药膏。一开始,因激素的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病情暂时得以掩盖。一旦停药,病情又很快加重,甚至形成越坏越抹,越抹越坏的恶性循环,形成所谓的“激素皮炎”。
误区六:孕妇不能口服或注射激素,但是能抹激素
妊娠早期禁止使用激素软膏。妊娠期妇女常合并有多种多样的皮肤病,如妊娠疱疹、妊娠痒疹、妊娠瘙痒性荨麻疹等等,病程可持续数月,分娩后病期可自行缓解。孕妇在分娩后也可在医生指导下酌情选择口服及外用中效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但切忌长期大量用药。
激素类药膏不能乱用、滥用,但并不意味着不能用。在应用时我们应该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一般情况下,治疗开始阶段可先用高效类皮质激素外用药,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去炎松和肤轻松等,待病情好转后,可改用低效类皮质激素外用药,如氢化可的松等。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celestone*Tablets是种什么药品.主治什么 ??
你好:
celestone*Tablets就是中文的:倍他米松。
它和强的松。地塞米松是一样的效果,属糖皮质激素类药。
倍他米松
药理:
本品为地塞米松的差向异构体,参见地塞米松。
[药理作用]本品是由一种具有高度溶解性和低度溶解性的倍他米松酸类构成的复合制剂,具有抗炎、抗风湿、抗过敏功效。注射后,可溶性倍他米松磷酸酯钠能很快吸收而迅速起效,而微溶性的二丙酸倍他米松可储存起来被缓慢吸收,维持疗效,从而可更长时间地控制症状。本品的结晶特细,只需少量即具卓效,因而甚少发生体重增加、血压上升及血液的改变。
适应症:
适应证同泼尼松龙。
(泼尼松龙适应证: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主要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疾病。由于本品潴钠作用较弱,故一般不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及以下病症:①骨骼肌肉及软组织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滑膜囊炎、强直性脊椎炎、上髁炎、脊神经根炎、尾骨痛、坐骨神经痛、腰痛、斜颈、腱鞘囊肿、外生骨疣、筋膜炎。②皮肤病:异位性、神经性、接触性、重症日光性皮炎、荨麻疹、肥大性扁皮苔藓、糖尿病脂性渐进性坏死、斑秃、盘状红斑狼疮、牛皮癣、瘢痕疙瘩、天疱疮、疱疹样皮炎、囊肿型痤疮。③变态反应性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过敏性气管炎、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药物反应等。④结缔组织病:播散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等。⑤肿瘤性疾病:成人白血病与淋巴瘤的姑息治疗、儿童白血病。
用法用量:
口服起始剂量每日 1~4mg,分次给予。维持量为每日 0.5~1mg。
[制剂与规格]倍他米松片0.5mg
口服,成人开始一日0.5-2mg,分2次服,维持量一日0.5-1mg.肌肉注射(醋酸酯)一次6-12mg.
[制剂与规格] 片剂0.5mg
倍他米松醋酸酯注射液:1.5mg/1ml/支
[用法及用量]
1.全身性作用:在臀部行深部注射,开始剂量为1.0~2.0ml。
2.局部作用:包括关节内注射、滑囊内注射、皮内注射及创伤内注射。关节注射,根据关节大小的不同,剂量可选择0.25~2ml;皮肤注射,0.2ml/平方厘米,1周注射总量不可超过1.0ml。
本品不可静脉或皮下注射。
治疗中应使用最小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控制病情,可能减量时应逐渐减量。
[剂型与规格]混悬液:1ml/安瓿,2ml/小瓶,5ml/小瓶。
[商品名]得宝松,Diprospan(美国先灵葆雅药厂)。
禁用慎用:
(1)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未见有不良影响。
(2)哺乳期用药: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每天可的松 25mg或强的松 5mg,或更少)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是,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抑制等。
(3)小儿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强的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
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
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或体重而定外,更应当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生过量,尤其是婴幼儿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儿。
(4)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骨质疏松。
(5)糖皮质激素与感染: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患者易发生感染,且多严重,为重要的死亡原因,给予生理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提高病人对感染的抵抗力。非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接受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后易发生感染,这是由于患者原有的疾病往往已削弱了细胞免疫及(或)体液免疫功能,长疗程超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应、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减弱,由皮肤、粘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
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接受糖皮质激素的病人在发生感染后,因炎性反应轻微,临床症状不明显而易于漏诊。以上说明非生理性糖皮质激素对抗感染不利。但另一方面,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7)以下情况不宜用糖皮质激素: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和孕妇禁用.
禁用于全身真菌感染患者、对二丙酸倍他米松磷酸酯钠以及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或这类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及特异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
孕妇、乳母、儿童等慎用。
给药说明:
(1)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患者需终生服用生理替代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对未发生应激状态的患者每日用氢化可的松 20~30mg,或可的松 25~37.5mg,根据患者的体重、工作强度适当增减。一日量的 2/3在清晨服用,另 1/3在下午服用。必要时可加用小量盐皮质激素,注意不可过量,以免发生浮肿、高血压。
对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或慢性患者,在发生严重应激状况时需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每日约 200~300mg,同时,应采用相应的抗感染、抗休克等措施。
(2)肾上腺酶系缺陷所致的肾上腺增生症,应长期使用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以抑制ACTH的过度分泌,使过多的雄激素减少(21-羟化酶缺陷)。可用氢化可的松,于上午服用全日量的 1/3,傍晚服用 2/3。如用地塞米松,可每日服用一次。
(3)肾上腺以外的疾病,利用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情况。①急症,如过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往往需静脉给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每日数百以至 1000mg,疗程限于 3~5天,必须同时应用有关的其他有效治疗,如感染性休克应用有效抗生素,过敏性休克时用肾上腺素、抗组胺药。②中程治疗:对一些较严重的疾病,如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恶性浸润性突眼,应采用药理剂量的人工合成制剂,如每日口服强的松 40~60mg,分次服用,奏效后减至维持量,疗程为 4~8周。用药剂量和疗程需根据病情的程度和治疗效果而予以调整。③长程治疗:慢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应尽量采用其他治疗方法,必要时用糖皮质激素,采用尽可能小的剂量,病情有好转时即减量,宜每天上午服一次或隔日上午服一次中效制剂(如强的松),以尽可能减轻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对于病情较重者,在隔天疗法的不服激素日,可加用其他治疗措施。
(1)本品的抗炎作用较地塞米松略强,且作用迅速、副作用较少。本品 0.5mg疗效与地塞米松 0.75mg、泼尼松 5mg或可的松 25mg相当。
(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尤其对小儿,因可抑制生长。
(3)本品潴钠作用微弱,故不宜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
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②小儿应定期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③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④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⑤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然。
本品不可静脉或皮下注射。
治疗中应使用最小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控制病情,可能减量时应逐渐减量。
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静脉迅速给予大剂量可能发生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睑肿胀,荨麻疹,气短,胸闷,喘鸣。
(2)长程用药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柯兴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肠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3)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不安、谵妄、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尤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达每日强的松 40mg或更多,用药数日至二周即可出现。
(4)并发感染为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感染为主。多发生在中程或长程疗法时,但亦可在短期用大剂量后出现。
(5)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到抑制,为激素治疗的重要并发症,其发生与制剂、剂量、疗程等因素有关。每日用强的松 20mg以上,历时 3周以上,以及出现医源性柯兴综合征时,应考虑肾上腺功能已受到抑制。
(6)糖皮质激素停药后综合征可有以下各种不同的情况。①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表现为乏力、软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血压偏低、长程治疗后此轴心功能的恢复一般需要 9~12个月,功能恢复的先后依次为:i.下丘脑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素(CRF)分泌恢复并增多;ii.ACTH分泌恢复并高于正常,此时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仍偏低;iii.氢皮质素的基础分泌恢复正常、垂体 ACTH的分泌由原来偏多而恢复正常;iV.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恢复正常。②停药后原来疾病已被控制的症状重新出现。为了避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发生及原来疾病症状的复燃,在长程激素治疗后应缓慢地逐渐减量,并由原来的一日服用数次,改为每日上午服药一次,或隔日上午服药一次。③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发生率低,有水电解质、肌肉骨骼、胃肠道、皮肤、神经、内分泌、眼、代谢及精神异常。
本品可引起一系列神经综合征、神经乳头水肿和增加颅内压,特别是对儿童危险性更大,一 7个月大小的婴儿局部用1%的倍他米松软膏,停药后出现了前颅内压增高,这种综合征甚至可能刺激脑内肿瘤的发生。本品可能导致儿童患者出现白血病样的改变,因此在对儿童长期使用本品或其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前后都应注意白血病的迹象。
相互作用: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致溃疡作用。
(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氨鲁米特(aminog lutethimide)能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谢,使其半衰期缩短 2倍。
(4)与两性霉素 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时,可加重低钾血症,应注意血钾和心脏功能变化,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5)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6)与制酸药合用,可减少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8)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糖皮质激素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9)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10)甲状腺激素可使糖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糖皮质激素合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11)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糖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2)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13)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14)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糖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
(15)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16)糖皮质激素,尤其是强的松龙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7)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18)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19)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①苯巴比妥、利福平、苯妥因或麻黄碱可促进皮质类固醇激素的代谢。②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加重低血钾症。③与强心甙合用有诱发与低血钾有关的心律不齐或地高辛中毒的可能。④与香豆素型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加或降低抗凝作用。⑤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需要调整糖尿病治疗药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