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医疗保险政策(失地农民医疗保险2019新政策出台)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失地农民社保如何交?
- 2、政府给买了失地保险
- 3、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如何交?
平时所说的失地农民是指其承包地被依法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农村村民。为此,作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队员,特结合征地中的社保政策和亲戚才因土地被征收而办理了社保的情况,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下面,就简单罗列一下笔者当地的失地农民社保政策,以供参考。
一、参保人员范围
征地补偿方案依法批准之月,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在籍农业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参保人员各年龄段划分及一次性缴费标准
(一)老龄人员: 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及其以上的人员,分具体的年龄进行缴费,但只缴费应缴费的50%,如女年龄55周岁,按规定缴费4.1万元,个人实缴2.05万元。年龄越大依次递减,到75周岁以上,个人只需缴费0.75万元。具体以公布的缴费明确为准。
(二)“4050”人员 :即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均为一性次缴费4.1万元,个人实缴2.01万元。
(三)中青年人员: 指男50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的人员,其中16周岁的,个人实缴1100左右,男20至40周岁、女20至20个人实缴5000多,男40至50、女30至40个人实缴1.1万元多一点。具体以公布的缴费明确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实缴费用在征地的生活安置费中代扣。
三、手续保办理
在征地时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代扣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养老手续。达龄人员一次性缴费完清后,由社保部门对其按规定对其月养老待遇实行 社会 化发放。
农村失地农民是指具有征地所在区域的户口,并对所征土地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被依法征地后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人员。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起缴年龄通常为年满18周岁。也就是说,在被征地时间内,被征地农民的身份证上年龄应年满18周岁。但全国各地对年龄的规定并不是统一的。比如广西北海、浙江余杭一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起缴年龄为年满16周岁。所以,具体要以当地政策文件为准。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所以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以及可以领取的金额上都会有所不同。
通常是以这几个年龄段来划分: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失地农民,个人就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了,从失地的那个月开始,就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手续领取养老金。具体能领多少,以当地社保部门回复为准。 45~60周岁的男性,和40~55周岁的女性,可以自愿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集体和个人以不同的比例承担缴费,其中个人承担比例是最少的。当缴足年限之后,失地农民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男不足45周岁,女不足40周岁的,主要是通过技术培训之后进行再就业,之后可以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于这部分失地农民,可以凭借有效证明,享受一定的缴费优惠待遇。至于具体优惠政策,各地都会有所区别,应以当地社保部门回复为准。 至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理,通常会由村委会统一收集材料,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个人要准备的材料有征地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这些。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被征地农民 社会 养老保险缴费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2005年之前缴费年限的,一律按200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06年至2010年期间缴费年限的,按同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费率为20%,其中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12%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二)、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市区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月,缴费费率20%,其补缴资金由本人一次性趸缴。
对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人需一次性补缴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
二、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方法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缴纳起始年龄不得早于16周岁,高中或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的应从毕业后起算。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女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若男到达70周岁、女到达65周岁时,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在此次办理参保时,根据年龄情况由本人一次性补足所差的缴费年限。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同时,可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5年(60个月)。
三、失地农民社保缴费年龄
1、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
2、男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女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
3、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
四、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流程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五、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材料
1、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2、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3、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4、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条件:
1、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3亩的农村居民;
2、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居民。
楼主您好,农村失地农民的社保待遇如何缴?作为湿地农民来讲,相对是比较特殊的群体,那么一方面可以享受到职工社保的待遇,那么这个职工社保的待遇主要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但是政府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的,实际上自己所承担的费用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相当于企业在职职工所承担的这一部分费用。
那么我们只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去建立社保账户就可以了,并且是可以同时建立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和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相关养老金的待遇,并且可以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来正常的办理,退休男性是60周岁以后,女性是50周岁以后,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了。
所以作为失地农民来讲,它跟我们的这个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统一的退休年龄都是65岁,再加上本身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相对是比较低的,所以说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参保群体那么所获得养老金待遇普遍是比较偏低,但是我们失地农民的养老金待遇基本上就跟职工退休养老金的待遇是差不多的,如果说你的缴费年限在15年的话,大概可以在1000块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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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不是每个人都能交养老保险的,要看征地性质而定,如果是国家项目征收,有规定必须给失地农民办养老险,有许多像商业用地,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是没养老险的。征用每亩4万左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自己掏钱缴不足部份,或按月缴不足部份,我村高速公路经过,我老婆就失土农民退休,4万补偿自己掏了五万多退休,每月1800元也是不错的。对农民兄弟提个醒,如果征地没养老险,补偿40000一亩是忽悠人的,千万别上当。就在家旁边,征用造厂房,提出4万一亩补偿,农民团结起来力争,最后每亩9,7万解决,因为不是国家征用,没强迫性,所以农民兄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正当利益。
我们这里没有这类情况。
关于农村失地人员如何交社保的问题,实际上失地只是国家依法征收土地,或者转租出来,对于社保没有任何的影响。只要年龄满18岁以后都可以交,一直交到退休年龄。
这个国家肯定会有相对应的政策,全国各地的标准不一样,还是应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当地的政策法规为准
我们老家修高速路被占地的失地农民,政府统一买社保,如果不买,名额可以卖给别人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政府给买了失地保险
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
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
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扩展资料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都缺乏受教育和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农民失去土地后面临着极大的生活压力。要建立适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要给予经济补偿,更要从根源出发,作好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给予失地农民法律援助和合理的政策鼓励,使其能够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鼓励用地单位给失地农民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支持农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政府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让失地农民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办厂招工,实现再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