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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保险和商业保险能同时用吗的简单介绍

hacker2022-10-24 12:30:26最新时事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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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能同时赔偿吗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拓展资料:

商业保险有很多险种,包括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年金险、车险、旅游险等,不同险种提供的保障不同,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进行选择。不过比较重要的是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这四大险种,能够给我们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保障重疾险是基本四大险种里面,需要最多预算的产品,动辄每年成千上万的支出。

影响重疾险的价格因素有很多,女性比男性的便宜,小的比老的便宜,保障几十年的会比保障一辈子的便宜等等。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福利的一种,与商业保险是不冲突的。不过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大多数人利益,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它只能赔工伤造成的损失,如果是意外或疾病,在工作场合之外发生的,就无法提供保障。

其次,工伤保险只能报销社保目录内的药品,进口药、自费药仍要自己花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工伤保险和商业险可以同时获赔吗?

可以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的保险险种众多,例如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有些是国家强制购买的,而有些则是自由购买,无需强制的。一般情况下,在遭遇工伤时,保险就派上了用场,那么可能就有人要问了,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不可以同时赔付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否同时赔付

1.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

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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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欢戏侃(2022-10-24 13:40:35)回复取消回复

    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国家的保险险种众多,例如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有些是国家强制购买的,而有些则是自由购买,无需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