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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利奖申报电话(山西省专利奖评选结果)

hacker2022-11-16 19:30:20金融新闻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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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2014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利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利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制度,制定和实施专利发展战略,将专利有关信息纳入统计指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事业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专利战略实施、专利申请、专利转化运用、专利奖励、专利维权援助、专利服务等事项。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奖,对在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激励机制,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把专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专利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创新和专利保护意识。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宣传、培训和普及专利知识,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进和聘用国内外高层次专利人才。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资金资助、贷款贴息以及引进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专利的运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第七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专利项目实施计划,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或者具有本省优势的专利项目。

对政府扶持的研发类项目,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专利的申报;对政府扶持的科技产业化类、成果推广类及军民融合类项目,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权的项目立项。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支持建立专利评估、交易机构,完善专利交易平台,发展和规范专利交易市场,推进专利交易服务,促进专利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第九条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建立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和专利技术转化激励机制,增加专利工作经费和专利技术转化投入,将发明专利的拥有量及运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鼓励个人进行发明创造,申请和实施专利。第十条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依法认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十一条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增加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专利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基于专利的技术标准。第十三条 获得专利权的单位拟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前告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获得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实施后,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相应报酬。

奖励或者报酬给付的方式和数量,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所发奖金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该项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一,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给予发明人、设计人相应的一次性报酬;

(三)专利权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应当在获得转让、许可收益后三个月内从收取的转让费、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奖金和报酬可以现金、股份、股权收益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给予。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防范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风险。

广州市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广州市专利奖(以下简称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奖项包括:

(一)广州市专利金奖;

(二)广州市专利优秀奖;

(三)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

(四)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

市专利奖经费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第三条 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与申报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专利奖评审的组织工作。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不同奖项和技术领域设立专业评审组,负责各专业范围内市专利奖的初步评审工作。第六条 广州市专利金奖、广州市专利优秀奖的项目以及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的单位应当经过评选产生。广州市专利金奖每届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20万元;广州市专利优秀奖每届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10万元;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每届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每届名额不超过10个,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

参选项目不符合广州市专利金奖评奖条件的,广州市专利金奖可以空缺。第七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配套奖励:

(一)评奖周期内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

(二)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8万元;获得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

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的项目申请配套奖励的,获奖人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证明文件审核确认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向获奖人颁发证书和奖金。第八条 获得国家、省、市专利金奖或者优秀奖的项目单位,应当将市人民政府奖励的奖金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奖励对该专利项目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的中国专利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广州市专利金奖和广州市专利优秀奖:

(一)属于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技术水平高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或者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突出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上作出了富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项目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年创利税或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列;或者项目的实施对产业结构调整、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解决公共健康等问题起到重要作用,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四)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五)没有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第十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

(一)连续两年专利申请总量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名列全市或者同行业前茅,并且未实施过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二)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

(一)通过自行实施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专利项目的实施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社会效益;

(二)评奖周期内未被法院或者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省级专利奖要求与条件

每个省不完全一样,不过一般都差不多。以去年江苏省的为例。

三、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地址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

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

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

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四、评价指标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

文本质量。

— 3 —

2.技术先进性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

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

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

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

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

(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

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

前景。

具体文件你可以去省知识产权局官网上找。认真学习下。

另外,每个市也有市专利奖的,建议你可以先申报市专利奖,如果结果好,市里会优先推荐到省里的。有的市也有名额推荐国家专利奖。你可以以市省国家这个顺序申报。

山西省专利申请补助情况?

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创新成果取得专利权,提高专利质量,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提升我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西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评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对在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中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第四条 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奖励委员会),负责省专利奖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做出授奖决定。省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省奖励委员会下设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公室),负责省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省奖励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省奖励办公室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省专利奖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省评审专家组),负责省专利奖的评审。

第七条 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80%;

二等奖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70%;

三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60%。

省专利奖经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列支,每年200万元,用于奖金及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包括专利项目的受理、审查、专家评审、文印等费用。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省专利奖申报公告,明确申报时限、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及受理方式。

第九条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有效,法律状态稳定;

(三)申报专利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第十条 专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专利奖:

(一)国防专利或者保密专利;

(二)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三)已获得过省专利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第十一条 省专利奖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二)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经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要求择优向省奖励办公室推荐申报。

第十三条 省专利奖的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奖励办公室受理参评项目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分类汇总后提交省评审专家组;

(二)省评审专家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获奖专利及奖励等级的意见;

(三)省奖励办公室根据省评审专家组意见,提出拟获奖专利及奖励等级的建议,报省奖励委员会;

(四)省奖励委员会对建议项目进行审议,决定获奖专利及奖励等级。

第十四条 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形式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形式审查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0天。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省人民政府向获奖专利的专利权人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向获奖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 省专利奖参照同级科学技术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调整省专利奖奖励标准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凡在省专利奖评选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依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剽窃、假冒、侵占他人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专利奖的,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奖励委员会,撤销其奖励,注销证书,追回奖金并公告;

(二)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专利奖的,由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参与省专利奖评审活动的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对省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计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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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拥嬉北渚(2022-11-16 23:31:25)回复取消回复

    市专利奖的,建议你可以先申报市专利奖,如果结果好,市里会优先推荐到省里的。有的市也有名额推荐国家专利奖。你可以以市省国家这个顺序申报。山西省专利申请补助情况?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创新成果取得专利权,提高专利质量,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

  • 语酌玖橘(2022-11-16 23:15:07)回复取消回复

    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专利项目奖评选:(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

  • 萌懂长野(2022-11-16 21:06:11)回复取消回复

    室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省专利奖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省评审专家组),负责省专利奖的评审。第七条 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80%;二等奖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 莣萳卮留(2022-11-16 23:02:46)回复取消回复

    由市人民政府聘任。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专利奖评审的组织工作。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不同奖项和技术领域设立专业评审组,负责各专业范围内市专利奖的初步评审工作。第六条 广州市专利金奖、广州市专利优秀奖的项目以及广州市专利创造贡献奖、广州市专利实施效益奖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