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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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为十二个月工资。其他情况下,没有最高限制,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主张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监护人的财产,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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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具体包含哪些?随着国家的普法节目做的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也越来越了解,特别是在职场中,如果出现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情况,我们员工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具体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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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同,社会上有以下几种说(算)法:
1、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
2、职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资表中的总工资数额除12为月基本工资;
3、职工本人的年薪除12为月基本工资;
4、企业所有职工的平均基本工资;
5、企业所有职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数;
6、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7、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
8、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
从劳动部到各级政府对此类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口径(或文字上)有点不太相同,执行起来是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总是出现拉锯现象。
目前,有很多的企业在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中,往往是接照职工工资表中基本工资一栏中的数目计算的。
老板在给职工设工资表时为了少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经济补偿金等等,就给职工的基本工资设的很低,职工的基本工资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较大。面对着目前就业形势难的问题,职工往往不便与老板做更多的交涉。
根据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又根据 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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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基数是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工资包含哪些项目是上述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所以说,应当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应发工资为准,也就是说属于工资性质的货币性收入都应计算在内。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其月工资总额,劳动者应承担的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属于其工资的一部分。
同样,根据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可见,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包括哪些?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可见,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属于工资收入的,都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3、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前12个月工资是否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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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四个公式
一、第一种情形
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无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而解约原因属于“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
二、第二种情形
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有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三、第三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封顶情形,但依据以前的规定存在“12个月工资”这一封顶情形的。具体说来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这几种情形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超过12+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四、第四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有封顶情形,但依据以前的规定无封
顶情形。具体说来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由此可见,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这四个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由此可见,经济补偿金发放的多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个人的情况来计算。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这四个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有很多人对于经济补偿金不是很了解,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时候需要下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行为,下面是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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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何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
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三、经济补偿金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只能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依据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无须缴纳税费。
这其实是理解错误,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只要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计算是2.9倍也不受十二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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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3、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第一、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以上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二、折算方法: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各种情况分类详述:
1、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二是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3、劳动者以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等)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4、劳动者仅仅以单位在“08年之后”不依法缴纳社保(指没有拖欠工资、加班费等情况之下)为由提出解除,经济补偿金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5、在本单位工作不到十年,最后一次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金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6、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同意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7、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同意离职的',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续约的话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适用第“2”种情形的规定。
8、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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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1、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基数: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的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 根据基数实行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1、 年限: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根据上海地方规定,不满6个月的,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2、 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 按法定情形实行年限封顶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下(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在劳动部基础上又增加了两种实行“经济补偿金十二年封顶”的情形(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算法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从上可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上区别很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根据法定情形实行十二年封顶
施行后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实行经济补偿金年限和基数双封顶制度。然而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却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