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剪辑能够作为证据(视频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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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私自拍摄的视频,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用人单位私自拍摄的视频,能作为证据使用,只要是安装公共场合,并且视频客观真实,没有修改、剪辑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法庭上提供的视频证据是否可以剪裁
1、剪裁后的光碟是视听资料证据;
2、原始的长达8小时的视频资料也是证据。
3、二份证据都可以提供给法庭。注意:原始证据是最好的证据。也就是说8小时的视频资料必须提供给法庭。否则剪裁后的光碟证明力是不够的。
4、在刑事诉讼中,为排除非法证据,长达几天的审讯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审判人员都会看的!何况只是8个小时的。至于什么是有用的,什么是废话,法庭会作出判断的。
建议:必须提供原始的8小时视频资料,同时也提供剪裁过的光碟。
经过剪辑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不可以,
3.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
(1) 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 录音器材或者录音软件的选择
尽量选择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选择录音软件的话选择录音通话质量好,存储有保障的软件。否则如果通话内容听不清或者录音文件丢失的话,就没办法作为证据使用。
(3) 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4) 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a 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b 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c 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d 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e 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 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匹诺曹通话录音软件,实现了双向通话录音功能,录音文件实时上传云端,保证了可以随时记录通话内容及通话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录音文件可以随时进行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采用匹诺曹通话录音进行取证非常方便且保证了证据的法律效力。
被剪辑过的视频可以做法律证据吗???急
为什么你突然会问到这个问题?我们都老同学了!
按逻辑来帮你分析,被剪切的视频时怎么得到的?既然能被剪切,你怎么确定是原件?懂视频原理的都知道,帧与帧之间是有衔接的!不是原件就很可能失去法律作用。你是放心了还是担心了呢?
被剪辑过的录音能做为有效证据吗
不能,必须提供原始载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扩展资料
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参考资料:椒江区司法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