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经济纠纷抢车违法(抢车犯法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因经济纠纷被偷车,公安怎么处理?
- 2、因为经济纠纷抢车也同意归还还能够罪吗?
- 3、有经济纠纷引起抢车够不够成刑法236条规定
- 4、因经济纠纷抢我的车,属于什么罪行?
- 5、因为经济纠纷我的车被别人私自扣押了,请问他们触犯法律了吗?应该属于什么罪,请专业人士赐教,谢谢了!
- 6、因为经济纠纷,我的车被别人非法扣押,我应该怎么办?
因经济纠纷被偷车,公安怎么处理?
有经济纠纷,偷东西,如果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向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法律分析
有经济纠纷拿走的东西属于盗窃,哪怕是赃物,只要不是自己的,又未被主人允许拿走的,都属于盗窃行为。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处理,不会因存在经济纠纷,就可以纵容别人偷车,盗窃车辆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决定立案,那么就会向相关的人调取证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有四种,分别是:(一)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经济纠纷。在发生经济纠纷后,买卖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己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二)他人调解处理解决经济纠纷。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理由,不能达成谅解,需要双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调解。(三)指定仲裁机构解决经济纠纷。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今后如有经济纠纷,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在经济纠纷发生之后,买卖双方相互订立协议指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主要方式。只有在订立合同时,设有仲裁条款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成,第三者调解未能获得双方的认可。买卖双方为了有效解决经济纠纷,冷静下来达成了仲裁协议。才能向专门的仲裁机构,或者临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个人建议】
有经济纠纷,偷东西,如果数额较大,一样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属于刑法调整,只能报案,不能起诉。向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经济纠纷抢车也同意归还还能够罪吗?
涉嫌构成抢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经济纠纷引起抢车够不够成刑法236条规定
有经济纠纷,构成,抢车,这个主要看你使用暴力威胁他人生命的没有,才构成抢劫,一旦构成抢劫,那么有经济纠纷不能成为理由,抢劫的定案标准,以暴力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抢夺,抢劫,他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经济纠纷抢我的车,属于什么罪行?
涉嫌抢劫,经济纠纷并不是抢劫的理由,也不能成为抢劫犯罪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赦免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因为经济纠纷我的车被别人私自扣押了,请问他们触犯法律了吗?应该属于什么罪,请专业人士赐教,谢谢了!
私扣他人车辆属于非法占有。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扣押别人的车辆已经构成了非法占有。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而非法占有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理的状态。对非法占有的理解有以下特点:对非法占有一词是从静态意义上理解,主要考虑的是对已经发生了非法行为如何进行救济。非法占有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或占有公私财产等。非法占有是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非法占有只能是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实际控制被骗财物,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中,而只要该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因为经济纠纷,我的车被别人非法扣押,我应该怎么办?
1、车辆被非法扣押后,车主只能起诉吗?
答:并不是的。在本文所述案例中,原、被告相识,并可能存在经济纠纷,在公安部门认定该事件为经济纠纷时,原、被告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然了,如果原告能通过个人努力或其他途径取回车辆,就没必要诉诸法律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类似事件被定性为盗抢(部分销售公司私自取回分期车的行为,涉及其他法律关系,作者将在其他案例中进行分析),也不需要起诉解决,处理刑事部分的同时会进行退赔。
如果实际车辆所有人因涉案车辆权属纠纷(比如借名买车)扣押他人名下车辆,那么此种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脚的,双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就能扣押车辆吗?
答:并不是的。双方存在其他经济纠纷和非法扣押车辆是两个法律关系。现实生活中,个人、公司间因存在经济纠纷扣押他人与纠纷不相关的财物的事情屡有发生。如果得到财物所有者的事后同意的,不是非法扣押。如果并未经过允许,就属于非法扣押。因此在此类案件审理当中,侵权人所提出的双方存在经济纠纷的辩解往往不被认可,侵权人可以另案起诉解决。所以说,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并不是扣押车辆的合法理由。
3、车辆被扣押(或丢失),报警是没用的,这样的说法对吗?
答:并不是的。报警的重要作用在于,通过报警,及时固定车辆被扣押的事实证据,报警记录是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在法院审理中更容易被认定(类似道理,道路交通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因其证据来源,法院往往会根据该证据认定事故责任,很少被推翻)。前述案例中的报警记录,既能证明原告对车辆的所有权,又证明了车辆被扣押的事实,在诉诸法律时就比较有利。
4、在要求返还原物之外,赔偿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车辆损失应当包括车辆损坏直接损失、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支出等。对于数额的计算,应当区分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对于营运车辆,主要有货物运输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客运车辆等。拿出租车举例,可由城市客运管理处按行业日收入、燃油等对营运损失进行计算并出具赔偿标准证明。对于货运车辆,可以按照车辆核载吨数、日常运营时间、市场运价和停运时间等因素计算。对于非营运车辆,主要是商务用车和家庭消费用车。损失一般为替代性交通工具支出,如果如果有正规发票证明,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支出为最好,如果不能提供,则应当尽可能证明车辆使用人、日常用途、使用频次、车辆价值等,结合停驶时间计算损失。在法院审理中,营运车辆损失一般能根据原告主张进行认定,而非营运车辆的损失因为没有具体标准,一般由法院酌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