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一般都有什么要求(移民美国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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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需要什么条件?
移民美国的条件一般分以下几种:
1、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
2、子女移民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3、兄弟姐妹移民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4、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移民美国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需要经过四个步骤: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申请劳工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以及境外申请签证。
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
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其他和劳工证相似的有“健康机构证明”和“劳工情况申请表”,这几种均是雇主向劳工部的申请或报告。
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批准与否是最终决定,比劳工证的获准更重要,但从实践上看,劳工证的获准可能超过移民局的批准,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移民局对已获劳工部批准的申请案都予以批准。
美国投资移民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投资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简称为EB-5)。美国为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规定在美国境内投资达一定标准以上者可申请移民美国,依不同的投资方式及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如下所示。
设立新公司
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一般地区(传统型):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投资现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后设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设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购买后进行重组;
(2) 增加公司净值或员工人数比率达40%以上;
(3)仍须符合在区域中心投资金额美元90万元以上,一般地区达美元180万元以上。
除了投资达一定金额以上,另该投资项目尚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或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是指透过投资问题企业(亦即在进行投资前亏损二年以上,且累计亏损达其亏损前净值的20%以上之企业)后,为该企业美国籍员工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者。符合规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临时绿卡暂时在美国居住,二年后移民局会审核其当初的投资是否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审核便可将当初取得的临时绿卡转为一般正式的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
随着移民美国人数逐年上升,加上投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的投资纠纷,美国移民局可能针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批准采取更严格的审核。这一年已经有不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规定,使得投资人无法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正式绿卡,造成在美国就学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学。因此移民投资项目的选择会影响是否可以顺利取得美国身分,不可不慎。
投资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较
除具备特定技能的专业人士外,一般人会采取投资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相较之下,采取投资移民美国有其优缺点。优点概述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条件规定较为宽松:一般而言若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常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美国政府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国较为便捷:在持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的期间,入境美国时视为美国居民,移民审查官便不会以观光客的审核标准来多所怀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资人及其配偶或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移民。
投资移民有上述好处,但是欲采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所需资金庞大:一般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一般地区(即传统型EB-5)投资额为180万美元,若为高失业地区(TEA)则是90万美元;第二类、美国政府认定的高失业率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投资额为90万美元,但若该区域未来发生变化,新投资人若想再投资同一区域中心,投资门坎可能会调整到180万美元。未来投资金额门坎将根据通胀每五年调整一次,详细金额以实际公布法令为主。
二、投资移民须符合的附加条件:直接或间接在美国创造至少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
三、投资可能亏损的风险:在美国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投资移民所取得的是为期二年的临时绿卡,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取得临时绿卡后第二十一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
由于以EB-5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移民看起来最为便利,且又以投资移民项目中心最省时省力,但整个移民办下来,除投资资金90万美元外,可能还需项目发行费、基金管理费、申请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他项费用约10万美元,整体花费达100万美元。而依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总共批准了 811 个区域中心,各种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移民者该如何规避投资风险,以避免绿卡拿不到,投资资金又损失,笔者认为可由下列四个方向评估:
一、EB-5投资人应仔细筛选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并确认经营专业团队背景,包括公司负责人信用记录、项目主导人的信用资料、公司资产研究(有无虚增资产市值)、公司背景调查以及犯罪记录等,并确认有无EB-5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资人本身应了解美国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听从区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传数据,若称已取得与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谓「特许经营协议」,或称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准和许可」应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实性;又有所谓「政府保证」、「政府支持」、「政府参与」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国移民局的官网上公布的区域中心进行确认是否有该移民项目的存在。
四、必要时委托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KEDP安致勤资
去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时间从几年到10年排期不等。
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周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经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一百万或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以上的投资金额。
5、此投资可直接或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扩展资料:
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移民申请流程图:
美国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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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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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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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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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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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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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受益人收到3号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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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好3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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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中心将资料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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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领事馆发放4号邮包(安排面谈)。
参考资料:美国移民签证大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