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港物流园区的中心法(周口市港务区)
本文目录一览:
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港口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及通航安全,促进港口和航道事业发展,建设中原港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港口和航道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养护保护、通航安全、监督检查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周口港)由多个港区组成,包括周口中心港区、项城港区、沈丘港区、淮阳港区、西华港区、商水港区、太康港区、鹿邑港区、扶沟港区、郸城港区等港区。港区可以下设作业区。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航道包括沙颍河、贾鲁河、涡河、汾泉河等流域航道以及其他航道。第四条 港口和航道发展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绿色环保、安全畅通、高效便民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港口和航道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港口和航道资源,保持和改善航道通航条件,保障港口和通航安全,促进港口和航道事业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地港口和航道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港航管理局是本市港口和航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港口和航道相关工作,并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县(市、区)港航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港口和航道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所在地港口和航道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港口和航道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港口和航道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在本条例中统称港航管理部门。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港口和航道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港航管理等部门应当实施淮河生态经济带、周口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等发展战略,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港航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完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设施,建设特色码头、专业码头、客运码头、内河航运博物馆等,提升周口港港区集货能力、岸线使用能力、航道通行能力、海关通关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枢纽港,构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促进临港经济发展。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设施建设、养护资金。
鼓励多渠道筹集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设施建设、养护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允许社会资本依法投资港口与航道、沿线船闸、水上服务区、文化旅游区等相关产业开发建设,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第九条 港口和航道及其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对损坏或者非法占用港口和航道及其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港航管理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满足保障港口和航道建设、通航安全、防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依据河南省内河航道和港口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依法编制本市港口和航道总体规划。
港口和航道的其他规划,应当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港口和航道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体系,根据港口和航道建设发展需要,组织建设与港口、航道配套的铁路、公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
编制港口和航道周边区域相关规划时,应当征求港航管理部门的意见,优先考虑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第十二条 港口和航道建设应当符合港口和航道相关规划,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规定。
港口和航道的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应当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使用节能、降耗、减污、减碳、增效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建设绿色港口、航道。
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在港口、航道、航运等领域深度应用,建设智慧港口和航道,提升智慧航运发展水平。
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2009-12-04在河南省周口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周口市七一路89号。
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16006973451555,企业法人刘德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港口、航运、物流建设、企业管理、商贸服务。在河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649782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663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周口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求连云港港口物流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0年,连云港市实现海洋产业增加值855.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6%。江苏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围绕推动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模式创新、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的示范任务,加快发展向海开放经济和现代海洋服务业,稳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带动全市海洋经济整体实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要措施
2020年,示范区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2.5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480万标箱,海河联运量1573万吨,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139.9亿元,滨海旅游业增加值136亿元;海洋领域RD投入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3.4%,科技进步贡献率62%,涉海专利数144项。
江苏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一)创新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方式
示范区发挥陆桥和港口优势构建多式联运体系,依托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等平台,全方位构建互联互通的多式联运大通道,首创中欧班列“保税+出口”集装箱混拼、国际班列“车船直取”零等待等创新实践,“新亚欧大陆桥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入选国家级示范工程。2020年海铁联运量突破60万标箱,海河联运量达到5.2万标箱,同比增长均超过50%。投资40亿元建设“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打造连云港至里海7000公里的商品供应链通道。联合中远海运集团共建内贸区域中转中心,与广州港共同打造南北联动通道,在周口港开通豫货出海水路,与上海港、盐田港、海丰控股、太仓海运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中亚班列从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出
(二)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
实施计划总投资4.6亿元的“蓝色海湾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过半,累计修复水域面积57.32万平方米,营造水生湿生植物区103万平方米、芦苇生长区10.21万平方米,清除入侵植物互花米草100万平方米,建成300亩耐盐碱植物选育基地,成功引种乔灌草植物100余种。示范区新增湿地修复面积385.8公顷,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83.3%,符合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面积由2018年的82.2%提高到2020年的98%。
连云港生态海岸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推动双向开放。完善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功能,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紧密联系日韩、东南亚,提升海外物流基地和港口运营水平,以向海开放引领向西开放,丰富海陆物流一体化业态,集聚特色物流项目。
二是优化“一体两翼”港区布局。全面建成30万吨级航道,推进专业码头、大型泊位建设,积极开辟近远洋航线,提升港口吞吐量,做优现代港航服务,提高港口运营质效。
三是力争建设一流自贸试验区。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形成开放新动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加快现代海洋服务业开放步伐,支持开展离岸业务,完善投资基金,强化法律服务,培育总部经济。
四是持续夯实海洋经济。建立重点涉海企业联系制度,建设海洋经济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全过程线上运行。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湾长制”工作成效,健全海洋生态治理指标体系,开展海域动态管理、海洋环境变化实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