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洗选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会(洗煤厂环评注意要点)
本文目录一览:
- 1、煤炭洗选工程设计是否需审查?洗选工程施工是否以设计通过审查为条件,是否要经过建设主管部门验收方能使用
- 2、求文档: 全国煤炭开采及洗选业涉税难题处理高层研讨会
- 3、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是否需审查?洗选工程施工是否以设计通过审查为条件,是否要经过建设主管部门验收方能使用
审查是一定的,只不过专家级别稍有区别,主要看建设单位要求了,煤炭企业内部一般都会有专门的审查和验收人员,使用之前是一定要验收的。如果是基建矿井,属于基建项目还需要省市级专门的机构进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求文档: 全国煤炭开采及洗选业涉税难题处理高层研讨会
北京万博恒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税法研究中心会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国国际财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全国煤炭开采及洗选业涉税难题解析、税务稽查应对策略及兼并重组涉税处理”高层研讨会。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1年03月18日-20日
北京(18日全天报到,详细学习地点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二、参会对象:
煤炭开采业及煤炭投资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涉税会计等相关人员。
三、主讲嘉宾授课风格:
擅长领域:财税疑难问题处理、企业并购重组、跨国兼并、税收筹划、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税务稽查应对技巧、企业成本控制。
四、讲课专家及主讲内容:
徐先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税务及商务咨询部高级经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徐先生拥有十八年的税务、财务和银行的工作经验。主要客户包括中油国际、中油测井、中国中铁、中铁物资、中国中冶、西门子中国、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信达等。
王老师:长期从事资源类企业的财税顾问及审计工作,具有很强的财税实务操作能力,成功的为众多企业提供科学实用的税务规划和财务管理方案。主讲课程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并购重组等特殊业务税务风险控制与处理》相关课题等多个课程。
主题一、煤炭企业业务的涉税政策分析
(一)注意失效的几个政策文件和部分失效的政策文件
(二)煤炭行业的涉税政策分析
主题二、并购重组与境外投资
(一)企业重组的税务筹划与管理
1、兼并重组管理办法
a背景
b主要法规
-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一般条件
-一般性与特殊性重组税务处理之比较 、-税务与会计处理的简单比较
c主要重组形式分析
-股权收购及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比较、-跨境重组
-资产收购及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比较、-跨境特殊重组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2、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相关规定
a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相关税法概述、b案例分析
(二)海外投资的税务筹划与管理
1、海外投资需重点考虑的因素、 2、海外投资的公司组织形式和控股架构
3、海外投资的融资模式和资金管理、4、供应链管理 - 材料采购
5、供应链管理 - 设备提供、 6、供应链管理 -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
主题三、煤炭行业的涉税难题处理及纳税筹划技巧
(一)煤炭企业的税务筹划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技巧及案例分析
现场互动交流
主题四、煤炭行业的纳税风险点及税务稽查
(一)煤炭行业的纳税风险点分析
(二)煤炭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
(三)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工作程序
(四)煤炭行业企业税收稽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五)煤炭行业中的审查重点
(六)税务稽查的应对技巧
五、费用与汇款帐号:
培训费26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午餐及茶点等);晚餐和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徐先生 010-51650393 邮 箱:zgzgggb@163.com
网络支持:腾讯财经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矿区总体规划。第三条 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矿区总体规划的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管理。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五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甲级煤炭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第六条 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当坚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规模生产和综合利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第七条 多个相邻煤田、大型煤田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矿区。第八条 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当在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地质报告基础上进行,详查及以上区域面积占矿区含煤面积的60%左右。
矿区内有多个地质勘查报告时,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地质资料汇编报告。
编制矿区总体规划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的评审意见。第九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能源规划、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第十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矿区概况,包括矿区位置、资源条件、勘查程度等;
(三)矿区开发目的和必要性,矿区开发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煤炭市场前景和产品竞争力;
(四)矿区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和在建矿区应当说明矿区生产开发现状;
(五)矿区和井(矿)田范围确定依据,井田划分的技术经济比较;
(六)矿井(露天矿)建设规模、服务年限、开拓方式、井口位置和工业场地;
(七)矿区建设规模、均衡生产服务年限、煤炭资源补充勘查意见和矿井建设顺序;
(八)煤炭洗选加工,包括煤质特征、原煤可选性、产品利用方向、煤炭洗选加工及布局等;
(九)矿区与煤伴生资源、煤层气(煤矿瓦斯)、矿井水和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十)外部建设条件,矿区铁路、公路、供电电源及供电方案、供水水源及供水方式、通讯等;
(十一)矿区总平面布置及辅助设施,包括矿区地面布置、建设用地、防洪排涝等;
(十二)矿区安全生产分析与灾害防治等;
(十三)矿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等;
(十四)矿区劳动定员和矿区静态总投资;
(十五)规划矿井(露天矿)基本特征表、勘查程度图、井(矿)田划分图、矿区及井(矿)田拐点坐标表。第三章 规划审批第十一条 资源储量为中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报送的矿区总体规划文件后,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申报单位应在统筹兼顾资源状况、技术经济、开发合理、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基础上,提出矿区开发主体企业的建议。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矿区总体规划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组织专家评审。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规划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在咨询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应当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评估进度等有关情况。第十四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区概况及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二)矿区范围及勘查程度评价;
(三)资源条件评价,包括地层与构造、煤层、水文地质、开采技术条件及工程地质、资源储量、煤质等;
(四)矿区开发的必要性;
(五)矿区开发评价,包括矿区开发现状、规划原则、井(矿)田划分方案、规划建设规模、矿区均衡生产服务年限等;
(六)煤炭洗选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包括原煤可选性及产品利用方向、煤炭洗选加工与布局、资源综合利用等;
(七)外部建设条件评价,包括矿区铁路、公路、供电电源及供电方案、供水水源及供水方式等;
(八)矿区总平面布置及辅助设施评价,包括矿区地面布置、建设用地、防洪排涝等;
(九)矿区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评价;
(十)矿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评价;
(十一)主要结论和建议;
(十二)评估报告应当附规划矿井(露天矿)基本特征表、矿区勘查程度图、矿区井(矿)田划分图、矿区及井(矿)田拐点坐标表。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龙江省是煤炭资源大省,查明煤炭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排序第11位,占全国2008年已查明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464.03亿吨的1.7%,其中炼焦用煤在全国排序占第七位,占全国2008年炼焦用煤查明保有资源储量2870.88亿吨的3.2%。当年,全省煤炭生产矿山企业已达1340家,与上年同比上升19.1%;占全省矿山企业总数据的31.5%。其中大型21家、中型22家、小型721家、小矿576家。根据2008年度黑龙江省统计年鉴资料,当年煤炭采掘工业销售产值达400.91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了155.31亿元,提高了63.2%;主营业务收入可达473.0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了216.08亿元,提高了84.1%。
煤炭产销量及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当年全省原煤产量为9676万吨,与上年同比减少了389.1万吨,下降了3.9%。原煤可供量为8009.4万吨,与上年同比下降了0.4%,占消费量的71.5%。消费量占原煤生产量的115.8%。当年进口原煤2.5万吨,进口量与上年同比下降了78.6%;出口原煤13.2万吨,出口量与上年同比增长了38.9%。国有重点煤矿把调整结构、延长煤炭产业链条摆上战略位置,龙煤矿业集团进一步完善了“十二五”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实施的11个重点项目中,双鸭山矸石热电厂改扩建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宝清煤电一体化、东荣四矿项目正在申请矿权;七台河向阳矿、鹤岗矸石热电厂改扩建已完工,进入试生产阶段;龙洋焦电项目基本建成,年设计生产96万吨焦炭,发电2.1亿度,生产煤焦油4.5万吨。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寻求异地资源的开发。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签订了开发巴彦宝力煤田的意向性协议;各分公司加大煤炭废弃物和伴生资源的利用,开发循环经济项目。双鸭山分公司新建两座净化水厂,加快矿井水的综合利用,开发循环经济项目。双鸭山分公司新建两座净化水厂,加快矿井水的综合利用;新建粉煤灰水泥厂,用燃后煤矸石生产水泥,实现了变废为宝。鸡西、鹤岗分公司新建了瓦斯发电站,在瓦斯利用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七台河分公司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和空心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年,东部煤电化基地被国家列为全国7个煤化工产业基地之一。以四大煤城为例,2001~2005年煤炭企业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如表4-16、4-17、4-18、4-19所示。
表4-16 2001~2005年七台河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表4-17 2001~2005年鸡西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续表
表4-18 2001~2005年双鸭山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表4-19 2001~2005年鹤岗市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其中收缴率按:实缴额/(应缴额-待减免额)× 100%计算。
《黑龙江省实施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省、市(行署)、县(市)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分别纳入本级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省级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费和市(行署)、县(市)地矿主管部门补助经费;市(行署)、县(市)所得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本级地矿主管部门行政经费。”根据黑龙江省绥化、七台河、鸡西三市的不完全统计结果,2005年用于管理及业务支出的经费占收取补偿费总额3037.313万元的28.13%,为854.54万元,管理费用总额比2001年的548.41万元增加了306.13万元,比例则由2001年的76.65%下降了48.58%。根据本次调研征求建议的结果,地方矿管部门希望能够提高用于矿产资源管理的经费补助比例,便于更好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