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亚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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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一,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互不侵犯。
三,互不干涉内政。
四,平等互利。
五,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发展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当今世界一系列国际组织和国际文件所采纳,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力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就是所有国家主权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国家垄断国际事务。
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联合自强的旗帜,加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了南南合作,也推动了南北关系改善和发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
在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大背景下,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带来了矛盾、激化了局势。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
以上内容参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百度百科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谁提出的?有何意义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周恩来提出。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冲破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共同接受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
扩展资料
1953年12月,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
周恩来应邀访问缅甸,缅甸总理吴努表示接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这些原则写进中缅联合声明中。在中印、中缅两个联合声明中,最初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惠”修改成“平等互利”。
1954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联合宣言》指出,两国政府将在与亚太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最初提出的第一条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修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至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最终定型。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核心和基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根据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外关系指导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本质是反对侵略和扩张,维护国家的独立自主权利。核心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首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促进了亚洲及世界各国对于新中国的了解和合作,对中国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包围,结成新的国际统一战线是极其有利的。
其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策划的强权外交、“实力政策”是一个勇敢的挑战。
最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和提出,为国际间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规范,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和谋求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