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急危重症急诊服务流程(儿科危急重症抢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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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挂号流程
医院急诊挂号是根据病人的情况来区分的,对于一级、二级患者,直接抢救之后再补挂号等程序,三级、四级患者,需要先挂号,之后回分诊区进行监测与评判,分级完成后前往相应科室外等待叫号。
如有病人突发不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如病人为非急症或慢性病,建议到专科门诊就诊以便得到精准诊断和治疗。
扩展资料:
各医院急诊科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均已建立了急诊绿色通道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流程,针对1-2级的急危重症患者,新规定启用后,就诊规则没有明显改变,仍是急诊服务的重点;
对于3-4级的急诊患者,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保证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优先救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急诊先分级 重病患直接抢救再补挂号
急诊科工作制度有哪些?
急 诊 科 工 作 制 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 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 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 诊 抢 救 室 工 作 制 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 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 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 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 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 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 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门、急 诊 首 诊 负 责 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 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 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 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 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 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 ,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 诊 就 诊 制 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 。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须有专 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 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 、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 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 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
难病例,应及 时请上级医生协助。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所 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 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 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值 班 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 履行职责。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 诊科。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 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 ,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 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重 危 患 者 抢 救 制 度
一、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 秒必争。
二、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 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 对制度。
三、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 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四、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 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留监 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五、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
交 通 事 故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已成为人类疾病的重要死因之一,急救管理原则是“先抢后救”、“先非医疗工程救险后现场医疗救护”。
二、在发生车祸事故后首先要将伤员从车内救出,燃烧或毒气等因素都会继续进一 步威胁伤员,其原则是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这是抢救的第一环,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医 疗处理。
三、第二环是现场急救,着重处理伤员的出血、窒息、休克等严重问题,进行止血 、包扎、固定、注射强心剂、呼吸兴奋剂。
四、在保护生命和减轻伤残的原则下尽快进入第三环节,即医疗运输。借助救护车 运送,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直升飞机等,以使救护工作速度快、颠簸少、较平稳。
救 护 车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 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 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 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 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 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 。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 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 护 车 使 用 规 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 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 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 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 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 ,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急 诊 患 者 接 待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通过对急诊患者接诊过程进行控制,使急诊患者及时、准确得到诊治,危重患者及时得到抢 救,避免多科转诊,延误救治时机。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患者的接诊服务。
三、职责
(一).急诊护士负责急诊患者接诊、分诊工作,按医嘱及时进行各种治疗和护理服务。
(二).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指导接诊、分诊工作,协调解决急诊患者接诊过程出现的问题 及意外。
(三).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负责协调解决特大意外、灾难事件及大的纠纷。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专门设立一急诊班护士,负责接待来诊急诊患者,24小时值班。
(二).接诊护士应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
(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当班护士根据需要安排坐姿或卧位,并介绍环境,交待注意 事项及患者须知。
(2)对外伤的患者,接诊护士应做相应的初步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动等。
(3)高热患者按医嘱予以测量体温、物理降温,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历上 做相应的记录,并按医嘱给予治疗及护理。
(4)急诊护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遇到因科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心脏破裂、股动脉 破裂等)应立即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如开通静脉通 道等)。
(5)遇到由路人送来的无名氏,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 向患者询问他的地址、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联系其家人或朋友。
(6)对神志不清而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接诊护士和医生同时检查、 清点患者的物品并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随身物品所提供的资料,设法通知其家 人或朋友。
急 诊 科 设 施 配 置 及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使科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 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室。
三、职责
(一).病区设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及设备科报告申请。
(二).病区的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三).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 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四).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 废、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区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配置病区所需设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 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三).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并按病区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四).护士长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 备用状态。
(五).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设备科。
(六).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 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七).一切抢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八).病区的急救设施不准挪用、外借,非急救设施原则上也不准挪用,若其他科室要 作短暂的借用,也要有登记,杜绝以私人的名义借用。
(九).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械,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
院 前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 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 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 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4.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 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 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 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 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 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 ,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 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 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 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 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 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院 内 急 救 接 诊、诊 疗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 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 ,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 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 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 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 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 ,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 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 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 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 、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 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灾 害 事 故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 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险,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 (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 ,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 》、《接纳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
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 ,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 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小儿急诊抢救的五要素是什么?
儿科急诊护理基本程序 急诊护理在抢救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无容质疑的。在抢救过程中,医生的每个抢救意图都要成为各项措施有护理人员去落实完成,护理人员的每项操作完成的速度与质量直接关系着抢救的成败。急诊护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以对付各种各样的抢救治疗。急诊护理基本程序:初步判断,病情评估——建立静脉通路——配合抢救,对症护理——病情观察——护理记录——安全转运。 初步判断,病情评估 第一个接触急症病儿的人通常是护士。在医生到来之前必须迅速判断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对伤情进行分类。危及病儿生命的首要问题是什么?随后才能明确自己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需要通知什么人?需要准备和使用哪些急救器材?只有判断准确,方能处理得果断无误,有条件者借助监测仪评估。病情判断重点: 1、反应和皮肤情况
反应的程度即确定患儿是否清醒?对声音、疼痛有无反应?查看小婴儿面色是否呈灰色、灰白色、青紫?年长儿面色呈苍白色?皮肤粘膜,鼻床和手掌、足底是否变苍白、暗黑和冰凉?躯干和四肢是否出现花纹状?及时应用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进行监测。 2、呼吸情况
新生儿要给予哭啼刺激。观察胸部运动,感觉从口中呼出的气体,听诊呼吸音。及时应用心肺监护仪来判断。 情况Ⅰ:没有呼吸和呼吸不足者,应立即开通气道,即将病儿头向后仰,抬高下颌,伸展颈部;同时去除口咽分泌物、呕吐物或异物。在保持气道通畅情况下进行人工呼吸,选择口对口;使用复苏器;气管内插管通气。 情况Ⅱ:有呼吸者,应保持气道通畅,供给氧气及足够的呼吸支持的治疗。注意观察呼吸质量,包括频率、节律、深度、性质。 3、脉搏情况
触摸大动脉搏动,1 岁以下应选肱动脉、股动脉;1 岁以上触摸颈动脉。听诊心尖部心音。应用心肺监护仪来判断。 情况Ⅰ:没有脉动或脉弱者,则立即进行胸部按压术。胸部按压一定要与人工呼吸同时进行,美国心脏协会和美国儿科学会联合编著《儿科高级生命支持》(2000年版)建议,按压-通气比值,婴儿为 5:1,≥8 岁儿童为 15:2 。按压次数 100次/分。 情况Ⅱ:有脉搏者,维持有效血液循环。通过心电监测观察心血管功能。 4、疾病种类
通过看、问、摸、嗅、查来判断是中毒,其他脏器疾病,还是意外伤害,而后抓住主要情况进行对症处理。 建立静脉通路 静脉通道的建立几乎是每个抢救病儿所必需的。最好建立 2 个有效通路。在短时间内,应优先选择平时较为熟练的外周静脉穿刺。有经验的护士首选脐静脉(新生儿)、股静脉插管。如失败,可尽早考虑实施静脉切开或骨髓内输液。美国心脏协会和美国儿科学会联合编著《儿科高级生命支持》(2000 年版)推荐,在小儿心肺复苏时,如果建立可靠静脉通路的尝试 3 次失败或 90 秒内不能建立,应首先建立骨内通路。若 3~5 分钟静脉通路不能建立,应通过气管插管给予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有条件者尽快应用输液泵调节输液。以保证药物疗效和输液量。 配合抢救,对症护理 首先要求人员和物品在最短时间内到位。护士要正确及时地执行治疗计划和实施护理措施。执行口头医嘱应做到听、问、看、补。即听清医嘱;再问一遍;看清药名;及时补写。同时做好科室内外的协调工作。要根据不同病情出现的各种不同症状,采取不同的护理方法。 病情观察 病儿的生命体征及病情的动态变化是护士观察最基本的项目。危重病儿一般病情复杂,变化快,要求病情观察贯穿于病儿救治过程的始终。病情观察体现在护士与病儿接触的每时每刻和每个环节中。护士给病儿进行每项治疗操作时都可能获得最新的信息。因此,护士要具备较高的症状判断认知能力,以使病情观察结果及时、可靠且有预见性和有效性。 护理记录 详细完整的护理记录是医疗文件又是法律依据。护理记录要求:1、时间准确无误 。2、对病情描述恰如其分,准确可信。3、简明扼要,系统完整。4、清晰无涂改。主要记录内容包括:病儿情况:临床表现;病情变化的时间;重要生命体征监测数据;病儿对治疗的反应。诊治情况:采取抢救措施时间、地点及内容,如行复苏术起止时间及方法等。用药情况:种类、时间、剂量方法。 安全转运 要求:1、运输工具牢固稳妥。2、转送过程中要轻、稳、快。3 、保证病人各种管道通畅和保暖。4、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5、交接手续清楚。要直接交接,交病情、交药物治疗以及有关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如果是急危重症患者,该如何申请就医?
开辟了相关的绿色通道。
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开通“绿色通道”的工作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政府部门需就开通特殊人群就医“绿色通道”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畅通,保障发热门诊、血液透析、产科、儿科等重点科室服务,住院治疗患者,杜绝急诊患者不得不走流程的现象。对于有一般医疗需求的居民,如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要做好辖区医生团队的衔接,社区服务者要重点关注老人、儿童、孕妇等重点特殊人群。
引入便民流程计划
相关部门需要减少中间流程,实现直接对接。居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咨询、复诊和配药。需要外出就医,但不是重症患者的居民,需要向社区工作人员汇报,他们会派车辆到社区将患者送到指定的医疗点进行治疗。对于危重患者,居委会可联系“120”急救车辆进行转运,患者或家属可自行拨打“120”。
网上诊疗
同时,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降低医疗机构集中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老人、儿童、孕妇和危重病人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正常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疫情期间正常医疗服务保障方案。不能以疫情防控为借口,以核酸检测结果为前提影响患者就医。申请绿色通道服务,至少提前一天预约,并支付标准费用的30%作为押金。若健康管理中心因各种原因无法按客户要求安排绿色通道服务,告知客户并退还押金。健康管理中心为客户安排服务并告知客户后,客户应支付全部费用,然后开始服务。如果客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经调查确实是服务不好的原因,应该承诺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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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室急危重患者的急救处置预案
五、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1、目的1.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1.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2、防范及应急处置2.1组织机构建立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医患沟通办公室(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的领导工作;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医患纠纷的调处。2.2防范措施2.2.1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院性医疗安全教育。对我们身边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和缺陷进行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对新分配、新调入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安全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医疗法规、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2.2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2.2.3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2.2.4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2.2.5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2.2.6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①低收入阶层的患者;②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③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④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⑤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⑥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⑦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⑧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⑨住院预交金不足者;⑩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 )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14)特殊身份的患者。 2.2.7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2.2.8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认真落实生命紧急值报告制度,确保各种抢救措施及时实施。2.2.9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 18 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2.2.10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2.2.11输血时必须进行HIV, HCV , HBsAg 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2.2.12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 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 X 线、 CT 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2.2.13病历书写与管理。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书写病历和管理病历。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电子病历管理工作。2.2.14收治病人①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②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③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④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医患道德合约》《参保病人入院告知》。住院期间患者因各种原因不能签署特殊治疗、特殊检查、输血、麻醉、手术同意书时必须签署委托书,被委托人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a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b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c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d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e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f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g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h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i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j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上述相关条款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2.2.15定期、不定期督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2.3应急处置2.3.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2.3.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2.3.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2.3.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2.3.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2.3.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2.3.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2.3.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2.3.9当事科室须在要求时间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2.3.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3、附则3.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3.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1、目的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患者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为此,对危重患者的处理,制定应急预案。2、应急系统及人员职责2.1急危重症院内综合救治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业务院长为副组长,对院内综合救治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2.2医务科与护理部:在综合救治过程中起组织、协调、反馈和辅助管理的作用,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进行全程监控。2.3急危重症综合救治专家小组:为实施综合救治高层次的技术力量。2.4各科科主任与护士长、医技科主任:做为科室管理层,负责安排本科人员和设备,组织实施综合救治。2.5急诊科、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一线的医护人员:对急危重病人实施救治。3、应急要求3.1领导小组成员、医务科、护理部、急危重症综合救治专家小组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3.2急诊科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处理病人果断准确;3.3急救仪器要维持良好状态,抢救药品齐备,不得借出,对需外借的设备明确借用渠道和流程;3.4门诊、急诊、重症医学科及普通病房要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及时进行各项检查或会诊,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汇报。3.5对各项检验、检查应及时追踪结果,认真分析,妥善保存。3.6及时请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做好记录。病历及时书写,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3.7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3.8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3.9组织学习应急方案,提高各级人员应急能力。4、逐级报告程序4.1各科室、各专业组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患者后,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患者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患者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4.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据实补记会诊记录。4.3遇 2 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请求支持,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援。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4.4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沟通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医务科汇报。然后组织本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损伤进一步加重。(三)院内紧急意外事件应急预案1、保护现场,及时报告1.1院内遇有非住院病人意外事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值班人员。由急诊科负责组织实施抢救。1.2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要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报告保卫科、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根据初步判断报告派出所和公安局。1.3对因突然发病死亡人员,先确认是否可救,如未死亡,应就地实施抢救;如确定已经死亡,应协助公安人员查验死亡原因。1.4对自杀死亡人员,首先保护现场,劝阻无关人员靠近,待公安、保卫人员到达后,寻找死者遗书等证据材料。1.5对他杀死亡人员,首先保护现场,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员,不许无关人员靠近,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情况和提供有关线索。2、做好善后工作2.1当公安、保卫人员查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后,应及时做好与社会的沟通工作。2.2如死者是来院就医或探视患者者,应尽快与患者家属及单位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死亡原因。2.3做好周围群众及住院患者的解释工作,打消大家的猜疑与恐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