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林光互补光伏发电(三门峡市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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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可以做光伏发电项目?
1、农用地
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上均不得直接出让,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依法履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为此,项目投资方需尽量确保项目不占用农用地。
2、永久性建筑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变电站、综合楼和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光伏项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双方需签订好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非永久性建筑用地
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4、未利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5、废弃土地
201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法律依据
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
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农村安装光伏发电真的可信吗?
农村安装光伏发电在当下甚是流行,乡亲们在茶余饭后,闲谈过程中总有那么几句聊到光伏发电,有人说光伏发电可以节约电费,还可以卖电赚钱,拿补贴,但是也有人说其套路多,不可信。
光伏发电一项新事物,刚走入寻常百姓家,到底可不可信呢?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一个主张,一个思想,一部电影,不同人都有不同见地,而对于光伏发电可信与否,也是同样道理。
先看正方观点!
中国的光伏发电起步晚,发展快,政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先是政策主导地面电站,地面电站有了空前的发展,2013年开始国家主导分布式市场发展,光伏发电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光伏发电在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多种应用模式,这就是行业所说的“光伏+”,如光伏农业大棚,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扶贫,家庭光伏电站等,光伏发电也因此被赋予更多的职能: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瓶颈,是农业发展的破冰之举;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是农民增收的一项手段;是一项理财产品;带动地方就业;推动国家节能减排……
当然光伏发电的在社会产生的影响力,是源于国家对光伏扶持政策的支撑。就像有人说的那样,现在是行业最好的时期,赚钱的最好机会!
反方观点。
光伏发电市场的爆发,给更多的企业,个人带来发展机遇,赚钱来的那么突然!但从市场发展规律来看,有市场就有竞争,有竞争就不乏那些趋利者的存在,所以随之而来的是鱼龙混杂地市场,层次不齐的产品。我想用户面对眼花缭乱品牌,即便有双火眼金睛也难以选择,不知道何去何从!久之,就会对这个行业产生质疑!
另外,当下光伏发电安装成本高,距离平价上网时期还尚有一段距离,所以对于用户来说回本周期较长,假若出现设计安装不规范,运维不到位,收益更是无法保证!
那么光伏发电到底可不可信呢?答案是肯定的!但用户在实际选择、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时候,可以从这三方面进行考量:选择知名品牌户用光伏系统;有条件的话去实地观察下已经安装的项目案例;看企业资质以及系统设备的资质。另外还可以通过一些行业媒体进行咨询,他们也会给出一个中肯的建议。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什么?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就是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的项目。根据《意见》的规定,光伏复合项目在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布设光伏方阵时,除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桩基用地外,方阵中其余用地部分农用地性质不作改变,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一缺乏明确政策:
目前,尚没有对光伏复合项目的耕地占用税问题予以直接明确,大多数地方对于光伏企业占用农用地修建办公用房、变电站、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按当地的适用税额缴税没有异议,但对于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所占耕地(农用地)是否征税存在较大分歧。
面对相关企业的咨询,基层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解释口径不一,征纳双方的争议较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于明确政策依据的诉求强烈。
什么是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是光伏电站建设的新型模式,实践中有观点认为上述模式不同于常规方式,其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农用地性质并未受到损害,不妨碍大棚种植、鱼塘养殖和植被生长等农(林)业生产活动,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经农转用手续建设光伏电站。
但是上述模式中,只有林光互补国家林业局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他方式并无专门的规定对其进行规制,仅有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具体而言,农(渔)光互补指的是将光伏发电与农(渔)业生产相结合,通过在大棚、鱼塘、草场、林地等农用地上设置矩形架,并于其上铺设光伏发电装置的方式,达到既能发电,又能为农(渔)作物养殖提供更适宜的生长环境的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有哪些?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有:
1.农光互补。
农光互补通过建设棚顶光伏工程实现清洁能源发电,最终并入国家电网,同时在棚下将光伏科技与现代物理农业有机结合,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既具有无污染零排放的发电能力,又不额外占用土地,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光伏发展和农业生产双赢。
2.林光互补。
林光互补就是在光伏板下空地套种红叶石楠苗木,既可以通过光伏发电帮助贫困户增收,又能够通过苗木种植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光伏发电和苗木种植。
3.渔光互补。
“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