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规划(吉林省煤炭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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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后煤矿会淘汰多少
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发展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淘汰落后产能,各主要产煤省要建立煤矿退出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和确定退出规模。煤炭工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已经形成了煤矿退出机制政策建议的初稿,其中将以市场化为主的方式推动过剩产能化解。
根据《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研究报告》中的建议,提出“十三五”末,中国应该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将煤矿企业数量由2015年的6390家压缩到3000家以内。这意味着一多半的煤炭企业将退出市场。
预计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需求为多少亿吨标准煤
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变化较大,历史上有两个时期出现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负增长的情况,即“二五”(1958~1962年)时期和“九五”(1996~2000年)时期,分别为-5.640和-0.016。前者是由于经济发生负增长(-2.02%)而致,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保持在年均11.39%;后者是由于能源消费负增长(-0.13%)而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8.27%。
1979~2004年中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490,但不同时期波动较大,1981~1985年为0.461,1986~1990年为0.658,1991~1995年为0.488,1996~2000年为-0.016,2001~2004年为1.23。从某种意义上说,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长是靠增加能源消耗取得的,特别是高耗能产业的发展使能源消费量急剧增加。
从能源资源和生产供应情况看,中国能源消费增长不可能超前和同步于经济增长。在实现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宏伟目标中,中国能源领域再次面临“以能源翻一番确保经济产值翻两番”的严峻任务,即2001~202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将维持在0.5左右,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及节能工作的大力开展,预计中国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十五”期间为0.45,2010~2020年为0.4。
“十五”期间中国经济增长的年平均速度达到9.5%,这个速度高出“十五”计划确定的7%的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计划保持7.5%左右的增长速度。
依据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进行计算,中国“十一五”期间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将维持在3.375%的水平;如果设定2010~2020年的中国GDP平均增长速度在7%左右,则计算得出的2010~2020年期间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为2.8%。
推测可知,2010年中国能源需求将达到25.47亿吨标准煤,2020年中国能源需求将达到33.57亿吨标准煤,结合中国目前能源消费结构、发展趋势及国际能源消费结构演变的特点,我们可以推测出2010、2020年各种类型能源的需求量。
2003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7.6%,石油占22.7%,天然气占2.7%,一次电力占7.0%。2004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7.7%,石油占22.7%,天然气、水电、核电、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总计所占比重上升到9.6%,其中天然气占2.6%,水电、核电占接近7.0%左右,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目前仅占很小的比例。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能源消费结构则比较均衡,石油基本上是各国的主要能源,但其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一般在30%~40%左右,比例高一些的国家在50%左右,低一些的国家在20%左右;煤炭在世界其他国家的能源消费总量中仅占到10%或20%左右,仅有产煤大国——澳大利亚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3.4%;相比中国天然气消费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7%而言,其他国家的这一比例要高出很多,俄罗斯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高达54.4%,相对较少的韩国也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1.4%,可见中国的天然气开发利用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次电力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法国为44%,加拿大为29.3%,其他国家一般在10%左右,相对较少的有澳大利亚占3.2%、意大利占5.5%,中国应该也属于比例较小的国家之一。
未来20年仍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要保证能源需求,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必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目前中国能源结构优化战略为: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加速发展天然气,积极发展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用20年的时间,初步形成结构多元化的局面,使优质能源的比例明显提高。能源结构的优化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能源需求总量影响很大。有研究表明,中国天然气的平均利用效率比煤炭高30%,石油利用效率比煤炭高23%;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每下降1个百分点,相应的能源需求总量可降低2000万吨标准煤。
预计到201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61.2%,石油占25.2%,天然气占5.3%,一次电力占8.3%。预计201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25.47亿吨标准煤,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的消费量分别为15.59亿吨标准煤、6.42亿吨标准煤、1.35亿吨标准煤、2.11亿吨标准煤。
预计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54%,石油占27%,天然气占9.8%,一次电力占9.2%。预计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3.57亿吨标准煤,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的消费量分别为18.13亿吨标准煤、9.06亿吨标准煤、3.29亿吨标准煤、3.09亿吨标准煤。
煤改气农民烧煤犯法吗
煤改气农民烧煤不违法。个人买卖煤炭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煤炭不是法律规定的国家专营商品,按“法无禁止视为许可”的原则不构成违法行为。在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触动法律警戒线,不能在法律灰色地带钻空子,任何非法经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条件,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
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冼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有法律规定烧煤违法吗
没有法律规定烧煤违法,但有相关限制。
以《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例,规定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淘汰、拆除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超过每小时十蒸吨以上的锅炉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扩展资料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条件,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
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十三五”能源规划哪些目标会调整
能源消费总量天花板将更低
“十三五”时期,能源供需形势和“十二五”相比发生巨大变化。“十三五”能源规划强调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8亿吨左右,其中煤炭作为控制总量的重点,消费比例将降到一次能源的60%以下。这些目标值均在此前《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变得更加严格。
更加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十三五”期间,煤炭依然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但是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使得必须更加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在“十三五”规划中,煤炭将被进一步引导至集中高效燃烧,推行煤电运等一体化运营。
到2020年,将有超过60%的煤炭消费量用于发电。同时,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到2020年,将原煤入选率提升到80%以上,同时,大幅减少煤炭分散使用。
煤炭开发将划分优先次序
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稳步推进晋北、晋中、晋东、神东、陕北、黄陇、宁东、鲁西、两淮、云贵、冀中、河南、内蒙古东部、新疆等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由于煤炭供给过剩,“十三五”能源规划将对煤炭基地的开发划分层次,区别对待。优先开发蒙东、黄陇和陕北基地,巩固神东、宁东、山西基地,限制发展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优化发展新疆基地。
同时,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能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加速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5%,这一目标已经深入人心,目标的提升能够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能源发展有进有退。
12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防城港3、4号“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和田湾5、6号机组建设工程项目予以核准,标志着我国核电审批实质性减禁,依照规划,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3000万千瓦。
此前《行动计划》提到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十三五”规划可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别提升5000万千瓦,实现风电装机2.5亿千瓦,光伏装机1.5亿千瓦的目标。
此外,将推动宁夏、准东等新能源基地和示范区的建设。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或将提出可再生能源补贴总额限制,更加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
推动能源体制和价格改革
我国的能源体制存在自然垄断、行政垄断等问题,市场竞争不充分。“十三五”期间,能源体制改革、能源价格改革、能源市场开放、政府职能转变将是重点。电力和油气是改革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