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生态工业园区政策(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本文目录一览:
- 1、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 2、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类别?
- 3、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区的发展历程与产业定位是怎样的?
- 4、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规划编制
- 5、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简介: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贵编〔2011〕31号),设立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由港北区委、区政府代管。内设三个机构。
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
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类别?
目前规划建设现状看,生态工业园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全新规划型。这类园区在规划设计基础上,从无到有进行建设。主要吸引绿色企业进入,通过创建共同基础设施,进行副产品、废水、废热交换,达到零排放。
2、改造型。对园区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引入或新建一些企业,在区域内,建立废物和能量交换,实行闭循环。
3、虚拟生态工业园。不要求其成员在同一园区,通过计算机模型和数据库,在计算机上建立起成员间的物料和能量联系,实现成员间生产过程(或服务)的生态化。广西贵港生态工业(制糖)园属于改造型,南海生态工业示范园则属于全新规划型,虚拟EIPs在全球尚无案例。
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区的发展历程与产业定位是怎样的?
发展历程: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区是国家环保局于2001年8月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001年5月31日,经贵港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8月被确认为自治区A类园区,是港北区工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园区总规划面积为30.53平方公里,由三个产业区组成,包括:贵糖产业区,西江产业区,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区。
产业定位: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糖纸循环、热电联产发展新能源为主导产业,配套发展物流业。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规划编制
以下给出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工作中各园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
(1) 社区、城市、区域的情况
(2) 园区现状、产业类别、结构、主要资源等状况
(3) 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 园区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规划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规划原则
4. 园区总体设计
(1) 现有建设条件分析
(2) 生态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包括主要工业链)
(3) 生态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4) 生态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
5. 园区工业代谢分析
(1) 主要物质代谢分析
(2) 能量流动分析
6. 园区建设项目
(1) 园区建设项目清单及说明(包括工业项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
(2) 园区建设项目指南
7. 园区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8.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协调办公室)、投资开发公司
(2) 园区管理制度(如果是改造现有园区,须注意与现有园区的管理制度相结合)
(3) 鼓励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补贴政策、信贷政策、排污收费返还等)
(4) 支持体系(如信息系统、新技术开发、企业孵化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附件三:
循环经济示范区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 总 则 一、为了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规范示范区申报、审批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发挥示范区建设对改善城市和地区环境、减少废物排放、大幅度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示范区域。示范区一般在省、市开展试点和示范。
三、示范区建设要遵循“减量、再用、循环”原则(“3R”原则)。减量原则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或消费目的,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尽可能多次以初始形式被使用,避免一次性用品的泛滥。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产品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必须适当进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四、本规定适用于示范区的申报、规划编制和论证、审批和命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
申 报 五、示范区建设须由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六、示范区申报条件为:
1.设立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
2.地区经济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性;
3. 在企业、区域和社会层面存在循环经济的典型或雏形;
4. 具有在整个经济活动和全社会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模式或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条件;
5. 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水平,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建设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七、示范区申报应提交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循环经济区创建意义、基本思路、基础条件、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等。
规划编制和论证 八、 示范区创建申请经过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后,示范区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示范区规划(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示范区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进行。
九、 规划应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编写,对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内容、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做出重点分析,以使规划能指导示范区建设实践。
十、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园区建设单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交规划送审稿,由其审查后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规划进行论证。 十一、专家委员会应由工业生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市和区域规划以及所涉及行业的国内知名专家组成。
十二、专家论证包括实地考核、听取规划汇报、提问、讨论及评议、形成专家论证意见等步骤,专家委员会重点对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建设条件是否成熟、建设目标是否明确和合理、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循环经济要求、是否有可行的项目、是否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论证。
十三、 示范区规划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划开展建设。经过一段时间建设试点后,建设单位可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示范区命名申请,并由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审 批 和 命 名 十四、示范区建设单位提出命名申请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的规划报批稿(必要时应包括重要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专家论证意见;
3. 示范区创建工作背景情况说明;
4. 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机构名单;
5. 地方政府已有或拟给予示范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十五、 国家环保总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总局局务会批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并授予统一规格的标牌。
十六、示范区命名格式为:示范区所在地名+ “循环经济示范省(市)”。
十七、示范区建设在其地方政府设立的领导机构领导下,按批准的规划内容和时间实施。若需对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应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并征得其同意。
监 督 管 理 十八、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每季度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与存在问题等,年终上报年度总结。国家环保总局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形式,发布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最新信息。《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负责承办。
十九、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组对示范区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出现以下情况的示范区,国家环保总局责成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撤消其命名:
1.示范区建设机构管理不善,不能及时报告示范区发展动态;
2.示范区中的重点企业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3.未按示范区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推进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作重大调整未及时报告,使示范区建设滞后或成效不明显。
组 织 实 施 二十一、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协调推动循环经济在全国的试点工作,组织制定示范区规划指南,组织制订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地示范区建设进行指导。
二十二、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支持单位,协助国家环保总局对示范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循环经济国内外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全国循环经济发展信息。
二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要求,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的示范区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规划和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十四、示范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对示范区建设可提供以下支持:
1.示范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2.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地区实际,制订促进示范区快速、健康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3.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管理体制,动员和组织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建设;
4.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利于示范区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
5.依靠企业自愿行为,按照市场规律,组织建设示范区;
6.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和培训,建立激励政策和措施。
二十五、示范区企业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从事业务活动中,根据“3R”原则,有责任采取措施控制原材料的使用量,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进行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
二十六、示范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资源的循环利用。按照示范区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示范区建设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和推动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运作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协助企业建立企业间的共生组织和产业链,高标准完成示范区建设。
附件四:
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指南(试行)
循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示范区域。它运用生态学规律把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活动组织成若干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流程,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努力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对可利用的产品和废物循环利用,对最终不能利用的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实现物质生产、消费的“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一、 示范区的基本特征
示范区比生态工业园区的内容更丰富,影响更广泛。其主要特征如下:
1. 示范区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区,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
2. 示范区需要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法律制度的重建作为保障。
3. 示范区具体活动主要集中在企业层面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区域层面建立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以及社会层面建立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
4. 示范区强调在区域和社会层面上的一、二、三产间的物质循环和流动。
二、 示范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促进社会经济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
2. 基本原则
示范区的规划和建立遵循“减量、再用、循环”为内容的行为原则(即3R原则)。
(1) 减量原则。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即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常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在生活中,减少人们对物品的过度需求,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
(2) 再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产中,常要求制造商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以便于更换部件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同时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生活中,鼓励人们购买能够重复使用的物品、饮料瓶和包装物。
(3) 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物质循环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后形成不同的新产品。循环原则要求消费者和生产者购买循环物质比例大的产品,以使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以上原则中,减量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末端处理负荷。
3R原则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过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再利用和再循环都应建立在对经济过程进行了充分的源削减的基础之上。
三、 示范区的规划步骤 示范区规划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 组建规划队伍:建立规划队伍,包括领导机构和技术机构。
2. 现状调研:主要调查和分析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背景、主要的环境问题;分析现有经济运行模式的特点、主要存在问题。
3. 建设目标确定:针对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见后文)中各类指标,提出循环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目标应尽可能量化和易于考核。
4. 方案设计:包括总体框架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再生产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景观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项目筛选、项目详细规划、法律法规制订、支持系统设计。
5. 投资和效益分析:包括示范区建设的投资预算,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
四、 示范区的硬件建设
示范区硬件建设体现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上,主要集中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排放最小化;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企业之间建立工业生态系统或生态工业园区,实现企业间废物相互交换;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要求废物得到再利用和再循环,产品消费过程中和消费后进行物质循环。不同地区的示范区建设内容不一定相同,以下仅针对三个层面给出一般性介绍:
1. 建设循环型企业
2.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运用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对现有工业园区分类指导,建设生态工业园,提升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档次和竞争力,引导老工业区的改造。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生态工业型经济开发区
用生态工业思想改造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新建的开发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整体规划和选择入园企业,构建合理的产业和产品链网,实现园区工业结构最优组合。
(2) 用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改造
在老工业区改造中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建立新型的工业组织形态,以循环经济指导老工业区的改造,结构调整和产品调整。
(3) 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
在资源枯竭地区,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调整资源开采型企业产品结构,建立生态工业网络,开发二次资源,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
3. 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旧物分类、回收、再造系统,城市及区域中水回用系统,生态型产业系统,信息系统等初步建设起循环型社会。
循环经济的建设范围不仅涉及第二产业,而且也涉及到第一、三产业。对于第一产业,要求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建立工农业之间的产业共生联系,形成新型生态产业。对于第三产业,要求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废物进行分类回收,为再循环创造条件。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废物实现产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消费者应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自觉参与循环资源的回收活动,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建立。 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要将第一、二、三产业作为整体进行考虑,统一规划三产内部和三产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区域内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协调、优化的关系。
五、示范区的软件建设 1. 法律法规支撑体系设计
(1)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地方(城市、省)的循环经济发展条例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2)制定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
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排污费返还政策和其他经济激励政策;基建和技改项目审批中鼓励循环经济示范区内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垃圾处理费,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制定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激励性经济政策。制定政策明确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3)制定鼓励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的政策
绿色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核、通过ISO14001认证的企业的产品以及通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及多次重复利用,回收废弃办公用品。通过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
2. 技术支撑体系设计
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包括环境工程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要重点开发或运用生态工业的关键联接技术,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技术、水回用技术、工业废物资源化技术、生物化工联接技术;能源的梯级利用技术;开发和运用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深加工等二次资源开发技术,建立生态工业技术研发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六、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
示范区应按照下述四类指标体系进行规划建设:
1. 经济发展指标
2. 循环经济特征指标
3.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4. 绿色管理指标
七、示范区规划文本的编制
以下给出示范区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划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删和调整:
摘要
1. 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概况,存在的主要经济、社会、环境问题及分析
2. 建设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条件
3. 建设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2) 具体目标
(3) 建设原则
4. 总体设计
(1) 循环经济建设总体框架
(2) 主要物流、能流和元素代谢
(3) 一、二、三产业循环方案
5. 产业发展规划
(1) 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2) 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3) 循环型社会发展规划
6.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7. 生态景观建设规划
8. 重点建设项目及分析,项目清单表
9. 建设投资和效益分析
(1) 总投资
(2) 融资渠道
(3)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10. 法律法规、政策
(1) 法律法规
(2) 鼓励政策
11.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 领导小组、实施小组、专家小组
(2) 保障措施(如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中介组织、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审核等)
12.通过验收批准命名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 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2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08]9号 2008年3月31日 4 无锡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5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6号 2010年4月1日 6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47号 2010年4月1日 7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03号 2010年8月26日 9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0 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1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发[2010]135号 2010年11月29日 1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40号2011.4.2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50号2011.4.2514广州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1]144号2011.12.51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35号2012.3.191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7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环发[2012]158号2012.12.2618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3]25号2013.2.619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环发[2013]25号2013.2.62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5号 2013.2.6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2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发[2014]145号2014.10.1125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环发[2014]145号2014.10.1113.批准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序号 名 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 环函[2001]170号 2001年8月14日 2 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暨华南环保科技产业园 环函[2001]293号 2001年11月29日 3 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02号 2003年4月18日 4 长沙黄兴国家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 环函[2003]115号 2003年4月29日 5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 环函[2003]324号 2003年11月18日 6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函[2004]113号 2004年4月26日 7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4]114号 2004年4月26日 8 贵阳市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环函[2004]418号 2004年11月22日 9 郑州市上街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环函[2005]144号 2005年4月21日 10 包头钢铁生态工业园 环函[2005]536号 2005年12月8日 11 山西安泰集团 环函[2006]198号 2006年5月18日 12 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 环函[2006]347号 2006年9月11日 1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函[2006]417号 2006年10月24日 14 绍兴袍江工业区 环函[2006]481号 2006年12月4日 15 青岛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 环函[2007]166号 2007年5月16日 1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08]75号 2008年8月25日 17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09]3号 2009年1月7日 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19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45号 2010年4月1日 2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2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04号 2010年8月26日 23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17号 2010年9月20日 24 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5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6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29号 2010年11月4日 2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2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0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1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0]149号 2010年12月25日 32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4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46号 2011年4月2日 3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7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1]122号 2011年10月10日 3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0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1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2]64号 2012年5月30日 43 上海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4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2]114号 2012年9月3日 45 天津港保税区暨空港经济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6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7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8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4号 2013年2月6日 49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0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26号 2013年2月5日 5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2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3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环发[2013]41号 2013年4月9日 54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6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7 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8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环发[2013]53号 2013年4月18日 59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0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62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发[2013]158号 2013年12月20日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随着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期的到来,东部一些发达地区相继出现能源、原材料短缺,这为中原地区资源依托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持经济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相互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研究的课题。作为经济发展理论的重要突破,循环经济克服了传统经济理论割裂经济与环境系统的弊端,要求以与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模式,它强调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运用生态学规律重构经济系统,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的开环式经济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式经济,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协调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历史和我国的发展历程,都曾出现过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废弃带来的严重环境问题。修武县目前人口26 万,面积722平方千米,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大县人口小县,但长期以来,由于矿产资源开采,导致了自然生态植被遭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工业“三废”及城市生活废水、垃圾排放,造成了河流及空气污染,这些已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在中原掘起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污染排放总量逐年减少,但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资源利用率低,呈现明显的高投入、高消耗、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特征,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依然较大。如果继续走传统经济发展道路,沿用“三高”(高消耗、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模式维持经济增长,以末端治理为环境保护手段,将会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制约。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重建生态环境的任务已刻不容缓。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经济来保证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撑。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战略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比较优势较好。经过多年的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产业层次低,产品链条短,属于典型的原料型生产,存在着资源消耗量大、产出效率低、浪费较为严重等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单位产值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主要用能产品单位能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40%,工业产品能源、原材料消耗占企业生产成本的75%左右。受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和产业边缘化等因素制约,我县能源、原材料的高消耗问题更为突出。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利于资源的永续开发利用。目前,我县经济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和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关键时期,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而言,建立环境经济体系的成本较低,可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按照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生态工业链和生态工业园区,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经济发展从数量型增长转变为质量型增长。同时,发展循环经济,也是拉长矿产品加工链条,提升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由初级原材料输出向精深加工产品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和对污染排放的经济代价,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建立在生态学基础上的循环经济发展理论及其模式,为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损害支付提供了可能。特别是随着绿色GDP理论的建立与推广,依靠循环经济提高效益水平的步伐明显加快,已成为发达国家经济活动的主流模式。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驱国家,早在1972 年就制定了《废物处理法》,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 亿欧元,吸纳就业人数达24 万人。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制定了一系列以循环为目标的能源政策,环保产业在2000年达到1000亿美元。资源匮乏的日本,为应对国际市场日趋紧缺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和涨价风潮,2000 年的“环保国会”提出把发展环保产业以及循环经济体系作为改善日本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2000年世界6000亿美元环保产业市场中,占了近2/3的份额。欧盟诸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先后按照资源闭路循环、避免废物产生的原则制定了各国的废物管理法规。从我国的实践看,自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根据生态学原理的组织生产方式,已建立起贵港等10个生态工业园区,使上游企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材料,有效控制并减少了污染排放。从我县来看,近几年在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业经济转变为旅游经济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从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看,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突显,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才能使产品生产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突破“绿色壁垒”,扩大对外贸易;才能缓解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以科学的产业政策为先导
循环经济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构建全新的发展观、系统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必须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树立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
对于资源型产业比重大、环境承载能力弱、经济欠发达的修武县来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任务,显得更为艰巨而紧迫。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倡导绿色消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当前,应着重抓好5个方面:
(1)加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应加强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的研究,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聘请专家学者研究制定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以修武生态示范区建设以旅游业为龙头的产业生态化布局论证工作,重新审视各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环保准入、入驻企业是否具有产业关联度,是否能形成共享资源的产业共生组织,上游生产环节的废弃物能否成为下游生产环节的原料和能源,并制定工业园区生态产业链发展规划,集聚具有互补配套功能的企业和项目,促进生态产业链或产业群的形成。积极做好循环经济试点的争取工作,创新规划设计理念,在制定“十一五”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中,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优先发展具有清洁生产技术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变末端治理为源头预防的项目,规划建设若干生态产业链、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圈。在农村,应以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为重点,大力推进产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推广发展一批种植、养殖、能源(沼能、秸秆气化等)三位一体的农业生态产业园区。
(2)探索建立制度保障体系。应用足用活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尽快建立健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把保护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生态学原理制定完善工业园区入驻项目环保准入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废弃物循环利用制度等,把主导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簇群的培育纳入到生态产业链之中,鼓励和扶持能够衔接上下游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要坚决拒之门外,防止出现园区入驻企业的“大杂烩”。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环保、技术等方面,对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给予大力支持。坚持鼓励与限制相结合,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排污收费,特别是要运用经济激励和惩罚等经济杠杆,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
(3)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应把资源的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高污染项目的引进,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重点扶持秸秆气化和沼气等新型能源开发,矿产品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产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通过技术引进、联合攻关、嫁接改造等措施,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延长矿产、建材、化工、等产品加工链条,促进企业间废弃物的资源化连接,建设一批区域性资源再生产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择优发展一批生态产业项目。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工业园区广泛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产业链试点工作。通过择优扶强,重点培植,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企业,示范带动集约型、生态化工业体系新框架的建立。如以中州铝厂为核心,加快赤泥尾矿综合利用研究成果的产业化步伐,使多年废弃的1亿多立方米赤泥尾矿尽早发挥效益。并鼓励煤矿企业,实现粉煤灰、矿石尾渣的资源化,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
(5)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提高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深入人心,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