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经济适用房过户(太原经济适用房过户有新规!合同满五年有证就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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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公证费最高300元。
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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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需要居住一定年限才能过户。具体如下:
1、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
3、超过5年的,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转为商品房,可以进行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高300元。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哪些税费?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