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法定还是指定好呢(保险受益人是法定好还是指定好)
本文目录一览:
购买保险时,是指定受益人好还是法定受益人好?
最好指定保险受益人候选人,因为在分配保险福利时,很可能会引起家庭内部的矛盾,对于指定受益人没有争议。毕竟,这笔钱属于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也可以从法定继承人中选择,所以保险受益人最好选择指定。确保受益人不会危害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且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利益而故意危害被保险人。
因被保险人的死亡、损失和经济来源的减少,指定受益人是否有生命困难。指定受益人申请理赔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合法继承不仅需要提供各种证件,还需要继承人在场。程序相当繁琐,被保险人的相关继承人需要证明。被保险人生前有一定的债务。对于法定受益人,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首先用于偿还其债务,剩余金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作为保险金的财产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因为在法律上,受益权大于债权,大于继承权。根据照顾意愿,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可被指定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受益人。这样,即使受益人死亡,也会有其他顺序受益人,保险赔偿金不会用于处理遗产。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金时,应当按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顺序继承。
该保险金已转换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应按继承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中有一人在死者去世前对死者承担了较多的扶养义务的,应当将其遗产的适当部分分配给死者。只有没有一级继承人,或者一级继承人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二级继承人才能继承。
保险受益人是法定 还是指定好呢
指定受益人更好。
所谓“受益人”,一般指的都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之后,可以获得保险理赔金的一方。
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让投保人选择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二者区别在于:
如果选择法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来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也就是由被保险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来平均分配(仅分配给在世的继承人)。这些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所以当家庭谱系比较庞大的时候,这笔身故金是均等地给出去的,如果受益人也即将身故的话,这一部分的身故金又会再次被当成遗产分配给受益人的继承人。可能这时候的受益人,都不一定与最开始的保单受益人有什么亲缘关系了
那么如果这时候选择了指定受益人,相当于和保险公司约定把身故保险金给到确定的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可能是您希望照顾到的人。多数保险公司在指定受益人时,依旧还是会限制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有少数公司可以提供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外的受益人关系。
当然了,在指定受益人,或者未来希望变更指定受益人时,都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认定。毕竟是被保险人身故,所以受益人还是有权利确定一下的。不仅仅是指定一名受益人,还可以指定多名受益人,如果指定多名受益人的话,同时还需要指定受益的比例。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保险合同里一般都会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的话,那么就按照受益人先身故来判定,保险金会当做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分配。这样也是最大程度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私信我进一步交流~
保险受益人是法定 还是指定好呢?
从办理的程序来说,指定受益人更简单便捷;由于受益权》债权》继承权,一旦变成法定继承,很有可能还会面临债务风险;指定受益人好是好,但是指定有技巧。
保险的财税属性,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指定受益人。这就要提到保险有避税功能,其中一个是遗产税,指定受益人才可以规避遗产税。保险法第42条,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不算遗产,不算遗产就不用纳遗产税。不指定受益人,就要算遗产,算遗产就得纳遗产税。
法定受益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对被保险人都没什么大的影响,只不过在受益人申请理赔的时候,法定受益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更加繁琐一点,指定受益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比较简单一些。
那么,什么是保险受益权?为什么买保险一定要写清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又有哪些区别呢?今天小编就来科普一下相关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保险受益人的分类
保险受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定受益人;一类是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者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只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投保时,很多客户会觉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他们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但事实并非如此,投保时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你的投保初衷大相径庭。
举个例子:
刚结婚不久的李先生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额100万,指定受益人为妻子和父母,保险金分配比例为妻子40%、父母各30%。不久之后,李先生不幸意外车祸去世,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100万保险金,李先生妻子拿到40万,李爸李妈各拿到30万。
假如李先生指定受益人为父母,保险金分配比例为50%和50%,那么李爸和李妈各获赔50万,虽然李先生妻子也是法定继承人但未在指定范围内,因此一分钱也拿不到。
二、“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区别
1.受益金分配意向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可以说是非常的“任性”,它能够做到这六个字——“想给谁就给谁”。且没有人数限制,可以指定一个人为受益人,也可以同时指定多个人为受益人。换句话说这个钱给谁,始终由我说了算。
法定受益人只能做到“该给谁就给谁”。如上文所说,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来分保险金的人就特别多。
2.受益权与债权关系的区别
很多人说买保险是避债避税,其实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做到的。因为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保险金如果写的是“法定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将会被视为遗产来继承,这就意味着如果受益人愿意接受这笔遗产,他同时也需要承担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另外,如果遗产税开征的话,作为遗产的保险金可能会被征收一定的遗产税。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3.保险金领取流程复杂程度的区别
指定受益人:手续更简单,只需要确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就可以了,因为它的保险金分配是一种“背靠背”的分配理念。流程简单,而且相对比较隐秘,不会让家庭关系变得很复杂。
法定受益人:手续比较复杂,它是“面对面”的分配理念,少一个不来都不行。
三、关于指定受益人的几个问题
1、不同类型保险受益人认定?
首先要提醒大家注意是,保险合同中列明受益人其实是生故受益人,也就是说只有直接生故,理赔金才会给到保单上列明的受益人。实际上不同类型的保险,理赔金给付是有不同规定的,就算买了重疾险,也指定了收益人,罹患重疾的理赔金还是会给到被保险人自己的。同理还有意外险、医疗险,只要人还活着,理赔金都是给本人的。
2. 不要只指定一人为受益人
假如只指定一个受益人的话,若发生不幸,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或者同时去世,保险金将被当成遗产处理,有债先还债,无债则按《继承法》分配继承,若国家有开征遗产税,这部分遗产还需要交税。
3.给宝宝买保险一定要指定受益人?
很多人在给宝宝投保以后,不约而同的都要求把受益人指定成自己,尤其是女性。但是我很想很想告诉你的是,现在国内的保险宝宝在未满18岁以前,基本是没有身故赔付的,一般情况下都是退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较大者。
虽然在宝宝18岁以后可以按照寿险身故保额赔付,但是上面我也说到了,宝宝在18周岁以后,他是可以单方面来修改受益人的。而且在18周岁以前,投保人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而不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