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紧急辟谣保健品(人民日报 保健品无一例外)
本文目录一览:
- 1、保健品都是假的吗
- 2、权健事件是怎么回事?
- 3、人民日报辟谣81条是真的吗,网络上转发的人民日报辟谣81条,是人民日报发的吗?
- 4、骗老人买保健品的立法了吗
- 5、《目前在中国,所有保健品都是骗人的,没有例外》,是人民日报发的吗?
保健品都是假的吗
不是。查真伪的办法有:查看包装盒上批准文号,然后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国产保健食品或进口保健食品输入相关信息,与包装标签是否对应,若不对应肯定是假的。若对应,你购买保健食品的地方是否为正规的药店,若渠道为网络或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的小店也有可能买到假保健食品。
权健事件是怎么回事?
事件经过:
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表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天津权健公司再次推上风口。12月26日凌晨,权健回应“百亿保健帝国权健”文章,称丁香医生诽谤中伤,要求撤稿并道歉。但其回应称:不会删稿,对每一个字负责,欢迎来告。
2019年11月,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束昱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案,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扩展资料:
2019年1月2日,人民日报微博评价,调查权健事件,依法依规依事实。问题藏在“褶皱”里,深挖细查有收获。无论立案调查涉嫌传销和虚假广告,还是表态“绝不许打着直销旗号干传销勾当”,都呼应了社情民意,体现了法治精神。乱象已显,唯有依法严肃治理,方能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责任。
重打、猛打、真打,坚决铲除保健品乱象这一顽瘴痼疾,务须秉持除恶务尽的态势,决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此次整治行动牵住监管的“牛鼻子”,协调多部门高效联动,不留死角,拉起天罗地网,实施精准打击。整治保健品乱象,不但要“灭死角”,还要“断后路”。要加强警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做到釜底抽薪,彻底铲除违法保健品蔓延的土壤,坚决防止风头一过,死灰复燃。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以铁的决心、铁的行动捍卫人民群众利益,疾风厉势斩断非法牟利的黑手,才能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撑起“安全之伞”、筑牢“安全之堤”。
参考资料:人民网-“权健事件”刷屏,天津官方回应了
参考资料:人民网-权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人民日报辟谣81条是真的吗,网络上转发的人民日报辟谣81条,是人民日报发的吗?
不是人民日报发的,是自媒体根据人民日报官微上的内容编辑而成,不排除在其中夹带私货。
人民日报是中国规格最高的报纸,它的官方微博也将就报道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通过搜索其官微内容,的确发布过很多辟谣的内容(如下图),但查询不到辟谣81条。而再通过搜索,发现所谓人民日报辟谣81条都是自媒体在发,所以,基本确定这是自媒体所谓,编辑了官微上的内容而成,所以,谨慎相信。
骗老人买保健品的立法了吗
采用欺骗的手段让老人购买保健品是违法的,老人如果受骗可以由子女陪同依据受骗的不同情形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地投诉,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情节严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符合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情节,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对于已经被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获的不法分子,老年人除了可以追回自己的损失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购买假冒伪劣的保健品造成的其他损失提出赔偿;对于已经交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保障自身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在中国,所有保健品都是骗人的,没有例外》,是人民日报发的吗?
人民日报属于权威媒体,并不会做这样片面的判定,这样的标题是自媒体一贯的吸引人的标题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