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死亡赔偿保险公司(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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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酒后驾车死亡,属于有肇事方责任的,肇事方的保险赔偿,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者属于本方责任的,本车购买的保险不赔偿本车人员死亡。交强险拒赔情形: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但是交强险只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商业险拒赔情形: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2.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吸毒等;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拓展资料】
一、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二、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三、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四、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
五、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六、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七、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八、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间,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收取商人24-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船货损失,这就是海上保险的起源。
酒驾造成个人死亡,全责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致人死亡,而且是全责,交强险可以赔偿,商业险保险公司拒赔。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但交强险则要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 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神经,也会影响人的身体反应能力,导致人体的反应能力下降。因此,人如果是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话,就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甚至可能会直接导致他人死亡。而很多人会觉得自己买了保险,就会报有侥幸心理。
一般情况下来说,酒驾者要是没有达到醉驾标准,在撞死人之后保险公司是会赔的,不过保险公司只会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同时还可能会向致害人追偿损失。并且如果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对其赔付的。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付?
1、驾驶员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
2、驾驶人无证驾驶汽车,引发交通事故或对他人生命造成威胁;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4、驾驶人把车辆借用给其他无证人员驾驶。
人身保险,酒驾去世保险公司要赔吗
酒驾致人死亡,而且是全责,交强险可以赔偿,商业险保险公司拒赔。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但交强险则要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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