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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咨询信息的主要表现(假咨询信息诈骗)

hacker2022-06-12 12:56:16国内新闻50
本文目录一览:1、怎样识别虚假信息?2、

本文目录一览:

怎样识别虚假信息?

识别虚假信息的方法如下:

1、通过网络搜索不明信息中电话号码、信息内容等关键字,确认是否已有官方辟谣或通报。

2、可将不明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送给信息相关单位进行核实。

3、通过官方网站或114等可靠途径,查询并联系不明信息中自称的单位部门,确认不明信息真伪,切不可通过不明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评价

很多网络负面信息的真实与否,对大多数网民来说难以核实。谣言只是建立在毫无事实根据上的虚假信息传播,并且带有目的性,其社会危害是非常大的。而且,由于网络传播的匿名即时,很多网民也在无意之中成为了谣言的传播者。

他们不会在乎信息的真假,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往往是接受而没有足够的经历和时间来怀疑,从心理学角度讲,传播信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其自身的成名心理需求。

律师咨询欺诈的构成有哪些呢?

你好,可以的,这些是我在他们那边为你整理的解释:

第一, 欺诈的故意。

构成欺诈必需要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故意,是指经营者主观上明确意识到其行为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后果,并且追求此种后果的发生。将故意作为欺诈构成的首要条件,与消法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消法的目的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同时消法也鼓励经营者诚实合法的经营。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尽管存在质量或者数量及其他方面的瑕疵,但是,此种瑕疵的发生或者存在的确能够被证明是由于经营者的过失造成的,那么,就不应当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因此也不应当适用消法第49条。

将故意作为消法上欺诈的构成要件,在诉讼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对故意的证明,即故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消费者还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的配置往往会决定诉讼的胜负。那么,证明经营者存在主观上欺诈故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笔者认为,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举证能力的不对称,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往往无法证明经营者存在着欺诈故意,经营者宣传材料所记载的内容与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不一致只能够证明某种行为的存在,而这种不一致并不必然表明经营者是故意为之。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消费者可能无法证明经营者的故意是否存在。将证明欺诈故意存在的责任置于消费者一方,在许多情况下实际上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必然的败诉。因此,需要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不存在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同时,由于故意是一种主观状态,因此,故意存在与否只能够通过间接证据证明。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其行为则不应当构成欺诈。

第二,欺诈的行为。

构成欺诈需要有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构成欺诈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需要视经营者所承担的义务而定。比如,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如果经营者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保持沉默,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行为则表现为不作为;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主动作了足以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比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严重失实地美化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宣传资料或者说明,行为则表现为作为。欺诈行为实际上就是经营者未适当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或者法定义务。在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由哪方来举证证明经营者未适当履行其义务的事实的存在。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存在。因此,应当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法基本原则。

第三、消费者受有损失。

第四、消费者的损失与经营者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失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意味着损失是由该行为造成的。

在消法上,要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必须同时具备该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虚假信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最好的方式是安装电脑管家 杀毒软件等,可防止进去虚假网站。

平时当打开一个网站时,点击地址栏的左侧网站标签。我们要留意的是这个网站有没有相关的备案信息,正规的网站一般都是有这个的,没有的话99%以上都不是真的。

正规的网站一般都会在最后面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如公司的地址,客户热线等。如果只留下QQ,客服又经常不在线,这时就要多留意下心眼了。

一般有在这个网站上受过骗的,有的人会去在网上公布出来。我们也可利用百度这个网站来查看是不是真的的,如果查询的结果是很多不好的评价,那么这个网站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不真实的网站一般会说得很好,很诱人。比如看到网站的内容宣称可以让你赚很多钱。你就要注意了,一般来说没有这么好赚的,好赚得话大家不用工作了。

当我们打开一个网站时,可信的网站除了能看到备案的信息外,有的网站在地址栏旁边会出现绿色的证标签。而不真实的网站肯定是没有认证信息的。

如果我们发现网站下面有一些认证的信息,可以尝试点这些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不能点开,即使点开后也不能查看相关信息,那么这个网站肯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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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依疚痛言(2022-06-12 13:47:00)回复取消回复

    没有相关的备案信息,正规的网站一般都是有这个的,没有的话99%以上都不是真的。正规的网站一般都会在最后面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如公司的地址,客户热线等。如果只留下QQ,客服又经常不在线,这时就要多留意下心眼了。一般有在这个网站上受过骗的,有的人会去在网上公布出来。我们也可利用百度这个网站来查看

  • 掩吻可难(2022-06-12 14:06:53)回复取消回复

    。欺诈行为实际上就是经营者未适当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或者法定义务。在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由哪方来举证证明经营者未适当履行其义务的事实的存在。信息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存在。因此,应当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法基本原则。第三、消费者受有损失。第四、消

  • 俗野绮烟(2022-06-12 15:08:12)回复取消回复

    经常不在线,这时就要多留意下心眼了。一般有在这个网站上受过骗的,有的人会去在网上公布出来。我们也可利用百度这个网站来查看是不是真的的,如果查询的结果是很多不好的评价,那么这个网站的真实性就

  • 丑味叔途(2022-06-12 18:20:01)回复取消回复

    证明,即故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消费者还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的配置往往会决定诉讼的胜负。那么,证明经营者存在主观上欺诈故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呢?笔者认为,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举证能力的不对称,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往往无法证明经营者存在着欺诈故意,经营者宣传材料所记载

  • 只影玖橘(2022-06-12 15:06:01)回复取消回复

    明确意识到其行为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后果,并且追求此种后果的发生。将故意作为欺诈构成的首要条件,与消法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消法的目的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同时消法也鼓励经营者诚实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