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通常,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存款保险机构)
本文目录一览:
- 1、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比较
- 2、各国存款保险制度
- 3、目前, 全球共有多少 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 4、到目前为止,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有几个?
- 5、目前世界有多少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 6、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
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及评价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录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发展现状 二、存款保险制度国际比较 三、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四、结语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发展现状 各国的存款保护方式分通常为两类: (1)、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2)、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Kunt. Kane and Laeven(2005)指出,在纾缓大型银行危机时,世界各国都存在事实上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im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scheme。) UIrich Klueh(2005)指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区别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基于三个特质一是存款人赔付的正式立法:二是额外工具规则的存在,如风险调整保费制度等三是不对称信息的政府救助政策被削弱。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程 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诞生于美国。1 933年6月.为应对经济危机以及银行破产风潮,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法》明确建立了全国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次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开业.正式开始为参保银行提供存款保险服务。 此后,世界各国也开始建立自身的存款保险制度。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出现了明显的快速增长。1995年,全世界有49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存款保险制度.至2003年.已经有87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存款保险制度,总数几乎上涨了80%。根据世界存款保险协会(IADl)的统计截至201 1年3月31日,全世界共有111个国家和地
各国存款保险制度
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目前,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 M.)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20 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
1、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2、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
1)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的信心。
2)建立专业化机构,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置有问题银行,节约处置成本。
3)事先进行基金积累,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置银行。
4)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
目前, 全球共有多少 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截至2011年3月,世界上共有111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1960年之前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1961年印度成为第二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而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国际认可并大规模建立则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与世界银行业危机次数相关性较强。80年代各国银行所统计的严重系统性银行危机达到45次,90年代全球爆发了63次严重的银行危机。与此对应,1990年只有34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0年达到71个国家,增长209%。进入21世纪,陆续有32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数目占这些国家数的44.1%。
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护航。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间经营差异扩大,银行业风险上升。通过建立完善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挤兑风险,促进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稳定。从各国经验看,部分国家均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而有利于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入。
存款保险制度通过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存款保险的基本作用在于预防银行挤兑和保护小存款人利益。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存款保险体系的作用有所演变,可分为:保护大多数小额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保证银行系统的稳定;通过建立对问题银行的处置规则,提供一种有序的处理破产机构的机制,避免危机的扩大。
典型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制度经验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
目前美国的存款保险由美国存款保险公司统一运作和管理,1950年《银行法》赋予其相对独立法律地位,直接对国会负责。美国实行强制与自愿结合的存款保险制度,用以降低银行的逆向选择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不利影响。由于参保银行相比未参保银行有更好的竞争优势,目前大部分存款机构,包括国民银行、州注册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储蓄协会、外国银行在美分支机构都加入了存款保险。存款保险涵盖了大部分的存款品种,但对于股权、债券、互助基金、生命保险、年金、市政债券、保管箱、国债以及国库券等不予保障,对本国银行的国外分支也不予保障。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按账户确定保险限额,每个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按同一类型账户合并计算的存款保险限额为25万美元,并可随着经济形势及通货膨胀进行调整。
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适应银行业发展。自1934年建立FDIC后,1980年之前是存款保险制度平稳发展的时期。1981年后,随着美国金融改革的深入与银行业发展,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这些改革包括不断提高存款保险限额以应对经济发展与通货膨胀、采用风险差异费率以减少道德风险的产生、确立存款保险基金储备比例的浮动区间以缓解周期性危机压力、扩大存款保险限额、返还保费减少银行负担以及进一步扩大FDIC监管与处理银行的权力。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74年来的运作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基本上实现了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和保持公众信心的目标,成为其他国家设计存款保险制度的样本。
FDIC具有明显的监督管理职能。美国存款保险最大特点在于FDIC具有强大的监管职能,FDIC目前是州非联储成员银行的主监管者,同时是所有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与储贷机构的辅助性监管者。FDIC的工作主要包括一下三点。
一是对投保银行的检查监督。这是FDIC最重要的日常工作和事前监管手段,这种事前检查管理的目的是确保银行经营的安全与稳定,避免银行倒闭事件,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信心,体现了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最小化原则”。FIDC具有:第一,审批职能。参加存款保险须由FDIC审定符合条件才能参保,银行增设与合并也必须经FDIC同意。第二,检查监督职能。FDIC除了定期与不定期对投保机构进行检查外,还要对美联储和货币监理局的检查报告作选择性复查。第三,处罚职能。对检查中或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FDIC可以采取从规劝到责令停业的处罚方式。
二是对问题银行的处理。FDIC采取统一的评级方法,对投保机构的CAMEL五大指标进行考核,根据相应的具体分支评定投保机构的综合等级,分为综合一级至综合五级,其中,综合三级至五级为问题银行。由FDIC对问题银行进行重点监控,包含对此类银行改进管理的具体要求。
三是对破产银行的处理。FDIC是唯一有权处理银行破产事件的联邦机构,作为破产银行的接收者,FDIC根据成本较小的原则,处理破产银行的主要方式有三种:首先是直接理赔。FDIC整理该银行账册,按存款保险最高赔偿限额等规定尽快赔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采用这一方式会造成银行服务的中断,同时保险基金损失较大。1969~1981年间108家破产银行的处理中,FDIC只对其中的1/3采用了直接理赔方式,且这些银行的平均总资产只有1040万美元,平均存款较少。其次是收购与承担。收购与承担是指当投保银行破产倒闭后,由另一家经营稳健的银行承担倒闭银行的全部债务并购买其部分或全部资产。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得到全额保护,也不会导致银行服务的中断,保险基金的损失较小。收购与承担是FDIC的主要救助方式。最后是过桥经营。当投保银行破产后,由FDIC聘任的董事会取代原有董事会进行管理,FDIC提供必要的资金以使其能运转至安排收购与承担方式处理或恢复至正常运作。法律规定FDIC最多只能经营2年,经营期后必须把此银行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风险调整保险费率合理分配保费负担。在1991年以前,美国的银行保费是按照固定费率收取的,目前采用的是根据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从2007年开始,银行的保费按季缴纳,每次所缴纳的费用根据上一季度存款的日均余额以及该银行的适用费率计算得到。风险调整的保险费率可减少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减少经营良好银行的保险费用负担。
存款保险制度有效降低了银行倒闭数量。20世纪20年代,美国每年平均倒闭银行500家左右,“大萧条”使得30年代初上升为2000家。1933年银行倒闭数达到3000家左右,同年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有效提供了银行救助,降低了银行倒闭数量。在最初的十年里,每年倒闭的银行大约有50家;其后从1945~1980年,平均每年只有5家左右银行倒闭。
到目前为止,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有几个?
截止到目前,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有78个,包括中国台湾。中国大陆暂时还没有建立该项制度。
因为台湾不是一个国家,所以建立这项制度的国家有77个
目前世界有多少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截至2011年3月,世界上共有111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
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诱发道德风险,使银行承受更多风险,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5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改革重要的一步棋,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准备,2014年末时已经把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了意见。2015年5月1日出台。
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
德国是最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社保保障制度的萌芽通常认为是在英国产生的,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是最早的关于社会保障的成文法律,但是英国并没有第一个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德国后来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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